浙江自贸试验区在全国率先实现扩区了! 据中央人民政府网消息,9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0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扩区方案,浙江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实施范围119.5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 宁波片区 46平方公里(含宁波梅山综合保税区5.69平方公里、宁波北仑港综合保税区2.99平方公里、宁波保税区2.3平方公里); 杭州片区 37.51平方公里(含杭州综合保税区2.01平方公里); 金义片区 35.99平方公里(含义乌综合保税区1.34平方公里、金义综合保税区1.26平方公里)。 具体来说,三个片区的功能划分如下—— 宁波片区 建设链接内外、多式联运、辐射力强、成链集群的国际航运枢纽,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油气资源配置中心、国际供应链创新中心、全球新材料科创中心、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杭州片区 打造全国领先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金融科技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全球一流的跨境电商示范中心,建设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金义片区 打造世界"小商品之都",建设国际小商品自由贸易中心、数字贸易创新中心、内陆国际物流枢纽港、制造创新示范地和"一带一路"开放合作 重要平台。 资料显示,2017年3月1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4月1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杭州召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暨建设动员大会。 浙江自贸试验区的试验目标是,围绕国家能源保障安全,推进以油品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成为中国东部地区重要海上开放门户示范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先导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源配置基地,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 扩区前,浙江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5平方公里,由陆域和相关海洋锚地组成,涵盖三个片区,包括舟山离岛片区78.98平方公里(含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区块二3.02平方公里),舟山岛北部片区15.62平方公里(含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区块一2.83平方公里)和舟山岛南部片区25.35平方公里。 三个片区各司其职,其中离岛片区重点发展油品等大宗商品储存、中转、加工、贸易和保税燃料油供应等产业;舟山岛北部片区重点发展油品等大宗商品贸易、保税燃料油供应、石油石化产业配套装备保税物流、仓储、制造等产业;舟山岛南部片区则重点发展大宗商品交易、航空制造、零部件物流、研发设计及相关配套产业,建设舟山航空产业园,发展水产品贸易、海洋旅游、海水利用、现代商贸、金融服务、航运、信息咨询、高新技术等产业。 自挂牌以来,浙江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大宗商品交易、贸易自由化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绩,《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89项试点任务100%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