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初期,共和国百废待兴,为了我国新生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得到加强和巩固,国家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逐步建立。1949年11月5日公安部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成立大会...... 1950年11月30日,遵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11月3日关于加强人民司法工作的指示:"关于监所管理,目前一般宜归公安部门负责,兼受司法部门指导,由省以上人民政府依各地具体情况适当决定之"。司法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司指字第283号"《关于监狱、看守所和劳动改造队移转归公安部门领导的指示》。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队划出司法部,归公安部领导...... 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暂行组织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法院设法警、省级人民法院设法警若干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暂行组织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法院设法警、省级人民法院设法警若干人"...... 随着公安部、司法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署的成立,各警种也随之诞生,各系统警察被正式命名为"人民警察",这是世界上首个在警察名称前附带"人民"二字的警察队伍。 人民警察队伍成立至今已走过72年,这70多年里警察制服也不断地在改革中前进,共有8代警服伴随着共和国的成长。这8代警服各具特色,那么大家知道每一代警服都是怎样区分各警种的吗? 下面就给大家带来图解各警种不同历史时期警服的差异!第一代:50式警服(1950年2月11日—1955年11月) 建国初期,中央、各大行政区都有自己的警察武装,服装各式各样。各城市又有留用的原国民党警察人员,他们还穿着黑色的旧时代制服,让老百姓从情感上难以接受。因此在1949年11月公安部组建之初,公安部长罗瑞卿就写报告给党中央,建议将全国人民警察的服装统一起来。1950年2月,政务院正式批复了警服样式草案,新中国第一套制式警服开始装备全国民警。 50式警服分为干部服装和警察服装两大类,两类制服又分为冬夏两季,夏季为米黄色,冬季为墨绿色。50式警服最大的特点是配有绿底黄字的黄铜领章,各警种通过领章上的字来区分。 干部服不佩戴领章,上衣兜盖上有外露式纽扣,下装为西裤皮鞋。 少数民族地区胸章有当地民族文字标识。 50式公安干部(夏季) 警察佩戴警种领章,上衣兜盖上没有纽扣,下装为马裤打绑腿。 50式治安民警(冬季) 50式户籍民警(夏季) 建国初期消防属于人民警察序列,采用职业制(1949年—1965年)。 50式消防民警(夏季) 交警着50式警服执勤时,双臂戴白套袖。 50式交通民警(夏装) 50式法警(夏装)第二代:55式警服(1955年12月—1958年11月) 55式警服首先于1954年在中苏国际列车的铁道乘警中试穿,在取得广大好评后,于1955年冬季首先装备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重庆、西安、沈阳、旅大这9大城市的民警和全国的铁路乘警,并于1956年夏季开始装备全国的民警 。 55式警服分为公安警察服和专业警察服两大类,其中公安警察包括:治安、交通、户籍、刑事、铁路、航运、法院法警;专业警察包括:武装、经济、消防。 55式警服分为冬夏两季。冬季为藏蓝色,大檐帽、衣领、衣袖、裤子均有红色牙线。公安民警夏季上衣为白色、专业民警夏季上衣为绿色,且冬夏两季的警服上都有护肩。 55式帽徽分为公安和专业两大类。公安民警大檐帽冬季为藏蓝色,夏季套白色帽罩。专业民警大檐帽为绿色。大檐帽帽墙围暗绿色丝带。(所有专业警察均增发解放帽 ) 55式警服最大的特点是衣服上有佩戴的肩章的肩袢和扣眼,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警衔制在当时未能实行。 按原计划,从1957年国庆节开始实行警衔制,同时国务院周恩来总理也批准了公安部报送的"拟授予人民警察将官警衔人员名单"(未公布)。但当年3月,公安部罗瑞卿部长向国家主席毛泽东汇报工作时提到"将从今年开始施行警衔制",毛主席不懈地揶揄到:"你们(警察)也要挂牌牌了?!肩上扛了牌牌,还怎么帮老百姓挑水、担粮食啊!"罗大将领会了最高统帅的心境。回到部里后,立即召开了部党组会议,决定主动撤回警衔制议案。不久,中央作出决定:人民警察不实行警衔制。但稍后颁布的《中国人民警察条例》第八条仍规定:"国家按照人民警察的现任职务、政治品质、业务能力和对革命事业的贡献,评定等级。" 55式公安民警(冬季) 55式铁路公安民警有自己的专属胸标。 55式铁路公安民警(冬季) 公安交警着55式警服执勤时,冬季双臂戴白套袖,夏季戴交警独有的盔式凉帽。 55式交通公安民警(夏季) 55式专业民警(夏季) 55式警服特别给消防民警配发了夏季船形帽,这与当时人民解放军55式士兵船形帽形成了一致。 55式消防民警(夏季) 55式警服中,各大企事业单位负责安全保卫的经济民警也有自己的专属胸标。 55式经济民警(夏季)第三代:58式警服(1958年11月—1966年8月) 1958年,55式警服仅装备3年后就进行了一次改革,在55式警服的基础上进行了如下改动:1、由于未能实行警衔制,取消肩袢和扣眼,同时增加统一的制式领章。 2、取消胸章,并将服装颜色从藏青色改为藏蓝色。 3、取消大檐帽上的暗绿色丝带,取消消防警察的船形帽(这与部队取消士兵船形帽的原因是一致的)。 4、处级以上干部和机关工作的干部不配发新警服(执行公务时借穿单位的公用警服)。 58式公安民警(冬季) 58式交通公安民警(冬季) 58式公安民警(夏季) 58式专业民警(夏季)第四代:66式警服(1966年9月—1972年1月) 随着十年动荡的到来,在"砸烂公检法"的运动下,人民警察受到严重冲击,各警种处于停滞瘫痪的状态。1966年3月公安部向国务院打报告,要求对警服进行修改,废止象征国家武装力量的大檐帽等,将警服上衣改成与人民军队干部服(四个兜)相同的颜色和款式,裤子则是与空军相同的蓝裤子(解放军已于1965年6月开始换装65式三点红军装)。 这一时期各警种服装完全相同,均是解放帽、上绿下蓝的款式。 66式警服第五代:72/74/78式警服(1972年2月—1983年12月31日) 72式(1972年2月—1974年5月1日) 66式警服在穿着时的最大问题是与军服不好区分,特别是与空军干部着装,仅帽徽和领章有些许差别。为了解决此问题。1972年1月国务院同意关于改革警服的提案,开始配发72式警服。(72式警服和72式海军干部服又出现了相似的情况[捂脸]) 72式警服恢复了大檐帽,并将人民警察服装颜色由65式草绿色改为藏蓝色。夏、冬季警服除交通民警夏服上衣为白色外,其他警种的上衣、下装均为藏蓝色 。 72式警服 72式公安交警(夏季) 74式(1974年5月1日—1978年) 1974年5月1日,经过国务院批准,户籍、治安、刑事、外事、司法、铁路、航运等诸警种,由当天起均改着与交通民警相同的上白下蓝的警服。男民警戴大檐帽,夏季均套白色环蓝色牙线的帽罩。 同55式和58式警服一样,74式警服夏装再次采用上白下蓝的设计,在当时留下了"清清白白为人民服务"的美好寓意! 74式警服(夏季) 78式(1978年—1983年12月31日) 1978年,72/74式警服又作了局部改进,男民警大檐帽的帽墙改用海军呢,男警大檐帽和女民警无檐帽的帽顶牙线,均由蓝色改为红色。 1979年8月 ,公安部下达"关于对外开放劳改单位着人民警察服装的通知",规定:对外开放单位的在编公安劳改干部着人民警察服装,供应标准与治安、户籍民警相同。这是劳改和劳教民警第一次配发警服。 78式警服(冬季) 78式警服(夏季)第六代:83式警服(1984年1月1日—1989年6月30日) 时间来到80年代,我国人民警察建设开始专业化、正规化。各警种建设逐步完善,公安部主管户籍、治安、刑事、外事等警种,林业部主管林业公安,铁道部主管铁路公安,交通部主管航运公安,民航总局主管空警和机场公安,国家安全部成立并主管国安警察,司法部主管劳改和劳教警察,检察院和法院主管司法警察。原来的78式警服已经不能满足诸多警种的需求,警服改革势在必行。 1983年后武警和民警陆续换装83式警服,民警服装开始与军队区分开,自成一体,特别是两条黄色的警容线,成为了几代人的回忆 。83式警服于1984年1月1日首先开始装备北京市的公安民警,到1985年全国公安民警、劳改和劳教民警、法警才换装完毕。 83式警服开始出现警种符号 ,在肩章处钉缀警种肩徽,公安部、林业部、国安部、司法部所属警察佩戴行政警种符号。交通部、铁道部、民航总局所属警察佩戴运输警种符号。检察院和法院所属警察佩戴司法警钟符号。 行政警种肩徽 83式行政警种警服(公安部所属、国安、林业、劳改和劳教) 83式公安交警夏季配发独有的白色上衣。 83式公安交警(夏季) 运输警种肩徽 83式运输警种警服(铁路、航运、民航) 司法警种肩徽 83式司法警种警服(法院、检察院所属司法警察) 各企事业单位所属公安处,公安科从事安全保卫工作在编的人员也配发83式警服。 企业公安肩徽 83式企业警服(企业公安) 1987年5月1日,也就是83式警服正式装备两年零5个月后,全国公安机关和行业公安开始佩戴警种臂章和警号。此时国安、劳改和劳教、司法警察没有臂章和警号。 公安机关臂章 交通部所属航运臂章 林业部所属森林臂章 铁道部所属铁路臂章 民航总局所属民航臂章 企业公安臂章 同时交警夏装也出现了一次小的改动,将原来的黄色警容线改为红色警容线。 83式交警夏季(87年小改)第七代:89/92/95式警服(1989年7月1日—2000年9月30日) 89式(1989年7月1日—1992年7月1日) 89式警服基于83式警服的基础上进行改动,取消了裤子的红裤线,大檐帽将黑色皮带改为金色编制绳带,1990年取消红领章,改佩戴金属警种领花。 公安机关领花 87式公安警号为红底。警号为7位数,其中前两位是省份(直辖市)或警种代码,第三、四位是单位代码。前两位为金黄色,后五位为白色;企业公安前两位为白色,后五位为金黄色。 89式公安 89式公安交警(夏季) 铁道部铁路公安领花 89式铁路公安 交通部航运公安领花 89式航运公安 林业部森林公安领花 89式森林公安 民航总局民航领花 89式民航公安 企业公安领花 89式企业公安 国安部国安领花 89式国安 司法部劳改和劳教领花 89式劳改和劳教 检察院和法院司法警察领花 89式司法警察 92式(1992年7月1日—1995年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的规定,从1992年底全国人民警察开始实行警衔制。警衔采用领章形式,分为行政和专业技术两大类,行政警衔为橄榄绿底色、专业技术警衔为白底色。用领章边线来区分各警种,公安无边线、国安为蓝色边线、劳改和劳教为红色边线、司法警察为金黄色边线。 为了配合警衔使用,92式警服在89式基础上进行改进,取消大檐帽和肩章边缘的黄色警容线;取消金属警种领花,佩戴警种肩章;取消警种臂章,公安机关和行业公安佩戴统一臂章。此时国安、劳改和劳教、司法警察依然没有臂章和警号。 92式公安臂章 公安行政警种肩章 92式公安 92式公安交警(夏季) 交通部航运警种肩章 92式航运公安 民航总局警种肩章 92式民航公安 林业部所属森林公安警种肩章 92式森林公安 铁道部所属铁路公安警种肩章 92式铁路公安 国安部国安警种肩徽 92式国安 司法部劳改和劳教警种肩章 92式劳改和劳教 检察院和法院司法警种肩章 92式司法警察 专业技术警种肩章 92式专业技术(以国安系统为例) 95式(1995年7月1日—2000年9月30日) 95取消了92年款式中的警衔领章与警种肩章,而由警衔肩章代替。95式警衔分为行政和专业技术两大类,行政警衔的横杠为金黄色、专业技术警衔的横杠为橄榄绿色。 95式增加了国安、监狱和劳教以及法警的警种臂章。 95式公安警号款式总体遵循87式所确定的式样,只是改为蓝底白字。警号为七位数,其中前两位是省份(直辖市)或警种代码,第三、四位是单位代码。警号佩戴在左胸口袋上方,以双针旋扣固定。95式除公安警察继续佩戴警号以外,还首次为国安、监狱和劳教、法警配发警号。监狱和劳教警号,最明显的特征是蓝底金色的数字。95法院法警警号以F开头,代表法院;检察院则是J开头。 95式公安 95式国安臂章 95式国安 95式监狱和劳教臂章 95式监狱和劳教 95式司法警察臂章 95式法院司法警察 95式检察院司法警察 95式专业技术(以监狱和劳教为例)第八代:99式警服(2000年10月1日—至 今) 初期(2000年10月1日—2005年) 99式警服区别于其他7次换装,颜色采用国际警察通用的藏青色和藏蓝色(还有黑色),不同警种衬衫颜色也不相同。配饰也有改变,衬衫首次使用电脑绣花,肩章首次使用软硬两种并由直形变为弧形,同时还增加多种服饰如作训服和多功能服等。 2000年10月1日以后,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的警察将身穿合体的藏蓝色*警服出现在城市中的不同地方值勤,人们已经熟悉的身著草绿色的警察形象将逐步淡化,身著藏蓝*制服,头戴装饰有银色帽徽的警帽的新警察形象将取而代之。此次换发新装的范围,涉及160万公安机关的警察和国家安全部、监狱、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警察。 99式警服衬衫分为高级警官和普通民警两大类,高级警官为白色、初期交警为浅蓝色衬衫,其它警种为铁灰色衬衫。各警种以胸徽和臂章上的文字进行区分。 99式公安臂章 99式初期(以公安为例) 99式初期交警 99式国安臂章 99式法院司法警察臂章 99式检察院司法警察臂章 99式监狱和劳教臂章 现行版本(2005年—至 今) 2005年开始取消铁灰色衬衫,所有普通民警均换装浅蓝色衬衫。2013年还进行了一次小改,将警服上所有的拼音"JINGCHA"改为英文"POLICE"。 99式法院司法警察 99式公安 99式国安 99式检察院司法警察 99式监狱戒毒警察(7位数警号) 99式专业技术(以公安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