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装剧里,杀了人经常一了百了,古代真的可以随便杀人,没人管吗?
答:比起古装剧特别是武侠片里,那些经常"杀人做个了断"的剧情。真实的古代历史上,杀人真能这么"容易"?这事儿,一辈子杀人不眨眼的永乐皇帝朱棣,就能来个"现身说法"。
从"靖难之役"的尸山血海里抢来皇位的朱棣,"杀人"自然也不含糊。登基伊始的"瓜蔓抄""诛十族"暴行,叫后世多少读史者读到打哆嗦。可等着坐稳皇位后,曾经"杀人很随便"的朱棣却发现,这事儿不能"随便"了——朱棣晚年时,有个官员触怒了朱棣,被朱棣当场判了死罪,眼看就要没命,谁知刑科给事中却硬生生抗命说,这官员没犯死罪,不能杀。被怼了一下的朱棣呢?反而老老实实认错:"此朕一时之怒,过矣,其如律。"
曾经"想杀就杀"的朱棣,为什么这会"老实"了。因为在经过了登基早期的"大杀"后,朱棣随后就改革明朝法律,确立了死刑"宁缓勿急"的原则。任何一桩死刑案件都要"五复奏",即前后五次反复核查,确保不出冤案。仅仅是永乐六年的一桩死刑案,就经过明王朝几次复审,挽救了其中二十多名无辜者。如此原则下,就算生猛如朱棣本人,也不能再"随便杀人"——抢天下时可以杀,想要治好天下,"人命关天"才是硬道理。
其实何止是朱棣,从汉朝至清代的漫长历史上,中国历代王朝对于"命案"的审核,都是一朝比一朝严格。唐宋年间时,死刑复核制度就已成熟。明朝厉行"五复奏"后,又定下了"朝审"制度,即每年秋天统一复查案卷,清代又演变成了"朝审"和"秋审",不放过任何案件里的丝毫疑点。
至于"判错案""杀错人"?对于古代官员来说,那更常是绝不能碰的"高压线"。唐宋年间时,任何一件命案,经办案子的大小官员都要签字。哪怕是旁责,也是严惩没商量。到了明清年间更惨,比如"不再随便杀人"的朱棣,对"判错案""杀错人"的官员,下手依然凶狠:永乐二十一年三月,御史王愈判错命案,导致"误杀无罪四人"。朱棣果断启动追责,依法将王愈等主审官员处死——古代合理合法杀人,"杀错"代价都如此大。
同样以"人命关天"原则,中国历代王朝的法律,对于"杀人案"都是零容忍的严惩态度。《唐律》里就形成了"七杀",即七种杀人定罪:谋杀、劫杀、故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这其中,"劫杀"定罪最重,只要是抢劫杀人,无论主犯从犯,一律死刑。只要有"谋杀"动机,就要流放三年,"谋杀"致人死亡,更要被判斩刑——只要酿成人命,犯案者就要付出最惨重代价。
那么,在古代有没有杀人后"合理合法"免死的情况?当然也有。首先一条常见的,就是"替亲人复仇杀人"。
特别是在宋代法律里,为"父母复仇"属于"情重法轻""理有可悯"的范畴,办案官员可以将案件上报大理寺,运气好就能从轻。比如宋神宗年间的"王赟案":青州百姓王赟为父报仇,杀死仇人祭祀父亲后,就主动向官府自首。宋神宗亲自复审后,认为"其情可悯",就从轻发落,将王赟"刺配邻州"。类似案子,通常都要由皇帝拍板,才有"逃生"奇迹。
而另一种情况下,古代"杀人"也可以免责——正当防卫。历代王朝对于"正当防卫"的界定,也是十分严格。最常见的一种"正当防卫"情况,就是"诸夜无故入人家者"。即倘若有人在深夜里擅自闯入民宅行凶,民宅主人可以奋起反抗,哪怕将"闯入者"杀死,也是"勿论",即"免责"。明清年间规定得更细化,明朝规定"主人登时杀死者无罪"。清朝又有补充条款,假如"闯入者"被房主抓住后又被房主打死,房主则要"杖一百"。
总的来说,在古代杀死"无故入人家"的行凶者,就是"正当防卫"的基本范例,亦是中国古代法律里,"人命关天"原则的生动缩影。
不过即使有了如此完备的法律,但在古代不同的时期,执行力度也是不同。特别是王朝衰落的时代,往往就是草菅人命的年月。鸦片战争前夜的清朝道光年间,就是生动例证:虽然有着最完备的古代法律,但道光年间的清王朝,"视人命如草芥"的事情却频发,比如在广东番禺的监狱里,被折磨致死的犯人,往往就会被扔到"知遇亭"等死,当地官员也都视而不见。
这还只是牢里的犯人,还有许多县官,一旦遇到大案,从没想着遵循蛛丝马迹,而是随便在外面抓几个无辜者,拉进衙门严刑拷打,打得快断气了,被抓者都不知为什么。赶上"抓盗匪"的时候,还有些无辜路人,被莫名其妙抓进监狱里"吊拷刑讯"。所谓"草菅人命,州县习以为常,上司各官不以为怪",竟成了常态。
冤假错案更是频发,比制造冤假错案更可恶的,竟是清朝各级官员的"磨洋工"。道光年间有些命案,竟有的拖了三十多年,都没个结果。冤案也是频发:仅道光二十五年至二十六年,就查出了三十五起"错结之案",大多数都是命案。"人命关天"在那个时候,都已成立虚文。触目惊心的景象,叫道光皇帝也发出哀叹:"是多设一官,百姓即多受一官之累"。
看过这样的景象,也就不难理解,不久后鸦片战争里,清王朝惨败的一幕——不尊重生命,不懂"人命关天"的晚清王朝,也就不出意外,陷入落后挨打的历史泥淖!
参考资料:吴钩《生活在宋朝》、刘晓林《唐律 七杀 研究》、李晓乐《浅谈 中国古代的正当防卫》、商传《走进晚明》、孙文范《道光帝》、冯尔康《生活在清朝的人们》
作者:我方团队张嵚
当然没这么好的事,自古以来"杀人犯"都是非常严重的罪伐,比如唐代法律就规定,"诸谋杀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也就是说在唐朝别说"杀人偿命",你脑子里有杀人念头(故意杀人未遂)都要被判刑三年。不过在古代杀人怎么判这事,也会依据各种情况的不同而不同,是一门比较深的学问。这里简单回复一下。
在秦汉时期,虽然我国的律法还非常不健全,但是"杀人者死"是最通行的标准。当然了,这是普通人对普通人,贵族杀普通人的话,比如打死个婢女什么的,基本不需要负什么责任。到了隋唐之后,贵族制度瓦解,而且法律逐渐健全,所以既使是杀奴婢也是要受死刑的。比较著名的案例就是著名女诗人鱼玄机就是因为杀死婢女绿翘最后受了死刑。
当然啦,杀不同的人受到的刑法也不相同。比如你杀的是官,那就是流放二千里了(流放比斩刑更重)。总之,在古代"杀人者偿命"是最基本的道理,电视剧终究只是电视剧,什么帮派斗殴,大侠行侠仗义一类的,别管你是干啥的,杀人就会受到刑罚,哪怕就是罪大恶极被判了死刑的人,在古代都要上报刑部,受皇帝审批过才可以问斩。如果官员私自问斩,那就是欺君之罪。
之所以会这样子,是因为古人觉得命受于天,而且由于农耕社会,人口是一个国家强盛与否最重要的指标,这就导致了每一个人对国家来说都非常重要。连被判个死刑都如此慎重,那就更别说随意杀人啦。
补充:看到留言很多人说乱世可以杀人,荒郊野外杀人没关系,还是水浒里都背着人命官司,加上古代极低的破案率,杀人没啥事等,再回答一下。你们,想的实在太天真了。
古代破案率固然比现在低很多,但是在古代除非是"衣冠南渡"的这种整个族群大迁徙时期,不然人口流动率是非常低的。等到户籍制度在中国古代发展起来后,农民和土地捆绑,明朝更规定你离开村子多少远就必须向地保登记。
也就是说,除非你是整天吃了没事做的"流寇",遭通缉的那种,否则你杀了任何身边的人,都会被立马查到,完全逃不走。
这里最显然的例子还是水浒,不管是宋江还是武松,他们杀人都会遭到朝廷通缉,而且你也根本掩藏不了。当然你跑山上与世隔绝就另外说。
这点实际上还不如现在侦探剧里面那些各种手法高超的高智商杀人犯了。你放心,古人没这么聪明的,《少年包青天》里那种杀了人还找不出凶手的人,都是抄袭《金田一少年记事薄》。
在看古装武侠电视剧、电影时,经常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
无论是大侠还是恶霸都随意杀人;杀完人后,就"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好像没有官府会追究他们犯下的杀人罪。古代真的可以随便杀人,没有人管吗?
当然不是。
电视剧、电影和小说嘛,随便看看就行,不能把文学作品的夸张,当成历史的客观现实。
古代的法律非常严密,对于杀人也分具体的情况——
如果是杀害无亲属关系的普通人,结果是一种情况;
如果杀害了自己的亲人,是另一种情况;
最后,如果杀害的是自己的奴婢,或者奴仆杀了主人,又是另一种结果。
层层法律的制定,确保杀人罪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也许又有人说了,古代的大侠怎么可能被抓住?
事实上,大侠们的绝世武功,只存在于武侠作品中,古代的武术家们,其实都属于社会的最底层。
举个例子,清朝雍正年间有个叫甘凤池的武术大师,其"手能破坚,握铅锡化为水",力气算是非常大了,可谓是名震江湖。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被卷入到雍正七年(1729)的张云如邪术案中,险些被斩首。
可见,官府逮捕一个大侠,实在是轻而易举。
总而言之,别把古装剧当真。
从浙江桐乡普安桥遗址等地发掘的"前319年夏历三月乙卯之日,中国最早的杀人案审案实录。"【刘信芳,湖北人,1951年生,硕士,教授,安徽大学历史文献学博士生导师】来看,杀人偿命古来有之。
生在夏商犯罪,更是让犯罪分子痛不欲生:他们的常用刑罚主要有墨、劓、刖、宫、大辟等。死刑早已经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杀人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事。
到了西周,有了人性化的转变,增加了"赦"法
①死刑、肉刑,
②赎刑;
③圜土之制:
④嘉石之制类似于拘役刑。
①三赦之法:
《周礼.秋官.司刺》: "一赦曰幼弱,二赦曰老耄,三赦曰蠢愚。"
这样的律法制度,古代又怎么可能杀了人,而一了百了呢?
而秦法以后,就越来越完善。但男子身高不满六尺五寸,女子身高不满六尺二寸者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责任。
《礼记》里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不是说"大夫"就不必处罚,而是可以选择更体面的死法而而已。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也是韩非依法治国,强调使用"严刑"、"重罚"的稚型主张,从而能使臣子臣服君主为目的。
杀人自古以来就是重罪。杀了人没人管,只是影视作品现实虚拟化的表现形式。即使皇帝,虽然操控生杀大权,理论上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但是也必须有法可依,不然还是有很多不怕死的谏官、御史台、议政大臣不让皇帝任性的。
就算是在乱世,一些掌权者,为了获取"民心",也会制订相应适时的律令。比如《三国演义》中曹操的"割发代首"故事,士兵弄坏庄稼,依军法就得处死,更何况随意杀人。
生命是地球上最宝贵的,因为每个生命只有一次。珍爱生命,远离杀戮……
参考文献:
《周礼》
《礼记》
刘信芳:包山楚简记录
陈寿《三国志》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古代杀人是重罪。
所谓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杀人一般都要处死。
中国古代杀人认为:谋杀、故杀、劫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 7种,合称七杀。
前四种基本都是死刑,误杀虽然免死也要流放三千里,生不如死。
戏杀就是大家一起游乐导致误杀,比如大家赌博互相各打几拳,结果其中一人死了。这种因死者也有责任,轻判为坐牢3年。
过失杀则最轻,一般是赔钱。这种根本没有杀人的故意。比如仆人将主人孩子放在门口乘凉,结果不慎被路过的野狗咬死了。这种仆人没有杀人的故意,也不能预见会有野狗咬人,罪行最轻。
但一般有故意性的杀人,都是很严重的罪行。
大家都看过《红楼梦》吧。里面四大家族的薛家大公子薛蟠,指使家仆和冯渊斗殴,结果把冯错手打死了。
即便四大家族是当时满清最有权势的大贵族集团,这件人命案也是花费了很大精力才遮掩过去。
如果不是主审官员是四大家族提拔上来的贾雨村,这事绝对没这么容易解决。
如果冯家不是没有直系亲属,只是帮亲想捞些好处,这事也难以解决。
更关键的是,如果没有四大家族上下打点,这事一样会闹大。
大家看看,四大家族如此的势力,搞出人命仍然这么麻烦,普通老百姓可想而知。
即便如此,这事就成为贾雨村抓住四大家族的一个重大把柄。
一旦贾雨村倒霉,四大家族置之不理,他一定会揭发闹翻。
后来薛蟠又搞出事来,打死了一个酒保,最终也是闹得天翻地覆。
古代,只有两个杀人没什么事。
一是在深山老林杀人,比如菜园子张青把光明寺僧侣都杀了。因没人愿意过问,这事就不了了之。
二是流窜杀人,杀了就跑,在古代也难以抓住。比如武松杀了飞天蜈蚣师徒,当年谁知道武松是什么人,没地方抓他,也就不了了之。
其余的杀人,基本都跑不掉,肯定是死刑。
就比如《水浒》里面的杨志,被牛二殴打抢劫宝刀,这才一时兴起杀人。
在我们看来,这最多是自卫过当,杨志也只是免于一死,一样要发配坐牢。
其实,古人杀人很难脱罪。
主要当年人口流动少,尤其农村几乎人员不流动。一旦发生命案,比较容易破案。
况且古代多是连坐制度,周围邻居也只能去检举。
如果有在农村居住的经历,就知道古代杀人有没有事了。如果古代杀人真的没事,就不会有那么多人落草为寇了。
到现在画影图形都是很重要的追捕犯人的手段,在古代同样如此。我们在古装剧中,也会很多次看到在城门口贴的海捕文书,上面有犯人的图像。
古代人员流动相对较小,如果在乡下的话更是如此。通常一年都不会来几个外乡人,如果突然来了一个不认识的外人,不到一小时整个村子都知道了。村里管事的人也会详细去了解这个外来人的信息。
所以如果一个外来人,想到一个村子里去杀人,是很难的。首先杀人都要有动机,一个外人很难和一个没有交集的村里人结仇。
如果是临时起意,那么这个外人在最近几天就不会刻意隐藏自己的行迹,就会被村里或者附近村里的人看到,如果出了命案,就会第一时间成为怀疑对象,一追问自然知道。
所以外人来村里杀人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是很小,在城镇里同样如此。
如果是本地人,平时大家都关系都很清楚,每个人的性格也都有所了解,如果发生命案,基本上也能猜到是哪些人所为。
就算是有例外,也是少数,毕竟不能要求办案手段那么少的情况下,百分百破案。
如果是在荒山野岭杀人,如果歹徒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的话,近现代都没有特别好的处理办法。当然古代人一般情况下不会去那种地方。
如果是某个地方的山贼、盗匪杀人的话,就看地方的能力了,如果地方没有能力剿灭,那就没有办法了。
所以古代杀人,由于侦察手段落后,给人随便杀人没事的错觉,如果抓不动凶手,就只能一了百了,但是这种情况正常年代很难发生。我国一直遵循的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道理,如果抓到凶手一般都会被偿命。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即便在古代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没有任何人可以随意杀人而没有制约。
先说一个乱世发生的真实故事。在隋朝末年,山东莱州有一户王姓人家,家中有一个6岁的孩子叫做王君操。某天,王君操的父亲和同乡一名叫做李君则的人发生了口角,而且两人的口角迅速演变成了肢体冲突,变成了斗殴,结果王君操的父亲被活活打死。
当时看到父亲被打死,王君操和母亲到了府衙报官。眼看出了人命,李君则害怕被抓,于是选择了逃跑。
当时的隋朝风雨飘摇,岌岌可危,官府基本上已经失去了追查能力,所以李君则逃跑之后就不了了之了,很多人以为他可以逍遥法外了。
直到贞观年间,李君则认为时过境迁,天下已经改朝换代,而且王君操家族势力弱小,估计他也不想复仇了,所以便大摇大摆的回到了家乡,并且自首。
李君则自首后,王君操听到了消息,他害怕杀父仇人被无罪释放。于是在官府审理的李君则的过程中偷偷潜入了府衙,出其不意的从袖子之中掏出了藏好的短刀,一刀刺进了李君则腹部,还掏出了李君则的心肝,生食殆尽。
李君则死后,官府迅速扣押了王君操,并且说了这样一句话;杀人偿死,律有明文,何方自理,以求生路
王君操大仇已报,对着当地官员说:"我父亲被杀二十余年,如今终于找到了凶手,报仇心切。如今大仇得报,甘愿接受律法惩治。"
当地官员虽然看他非常孝顺,但依然按律判处了死刑。不过由于唐朝时期,死刑犯人都需要上报朝廷,所以这件事也让李世民看到了,最后李世民感念王君操的至孝之情,特地宽恕了他。
从这件事来看,唐朝法律严格,不管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杀人都会被判处死刑。因此李白所谓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是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
除了唐朝,其他朝代也是如此,没有任何朝代可以随意杀人。而且所有朝代的法律都有规定杀人者死;唐兴,高祖入京师,约法十二条,惟杀人、劫盗、背军、叛逆者死——《新唐书》 杀人者死,实居其首——《宋史》 杀人者不死,虽尧、舜不能以致治。——《宋史》
明朝朱元璋建国之初就曾对刑部尚书杨靖说;犯十恶并杀人者论死,余死罪皆令输粟北边以自赎
从朱元璋的言语中可以看出,杀人罪和叛国、谋逆等十恶的大罪是一样的,全部需要处死。
这里多说一点,很多人曾经问我,如果古代遇到特赦,是不是杀人犯就能免除刑罚而逍遥法外呢?告诉大家,这也是不可能得事情。
明朝英宗时期,大理寺关押了很多斗殴杀人的罪犯,很多人请求宽赦。于是明英宗下旨宽免,但全部把他们搭配到了边疆做免费苦力。
后来弘治元年,吕梁山有四人犯了盗窃杀人罪,依法判处了死刑。很幸运遇到了新皇登基,大赦天下,御史请求依照前例把他们发配边疆。但朱佑樘一反常态,专门下旨杀人不宥,将他们处死了。
所以,综合来说,古代对于杀人罪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所谓杀人没有人管只存在于虚构的电视剧或者武侠小说里面。
我们常常在古装剧中看到这样的情况:某个恶霸杀了人还大摇大摆的走,丝毫不感到任何害怕,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单从这样看,古代好像是可以随便杀人的,因为没人管啊。
于是乎,很多人相信了古装剧里讲的杀人不用怕、可以随便杀。 甚至有人开始向往起李白在《侠客行》里写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而希望自己能做一名侠客,走遍天下,看谁不顺眼就杀谁,过个逍遥自在的生活。
但其实,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们常常讲: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在我国很早之前就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说法。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能随随便便就杀了呢?因为杀了人而逃亡、判刑的人数不胜数
在我国的民间很早就流传着杀人偿命,一命换一命的说法,你杀了人,怎么能这样轻易的就算了呢?在我国古代,因为杀人而逃亡在外,甚至被判刑处死的例子数不胜数。
关羽在三国时代里所向披靡,可他之前在老家杀了人之后就四处逃亡,无家可归,只能靠卖枣为生,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宋江在没上梁山之前怎么说也是一个官,日子过得滋润滋润的。可他在杀了阎婆惜之后不也要赶快逃跑,还被朝廷通缉,最后没办法,只能跟晁盖花荣他们上了梁山。
再比如,青面兽杨志杀死了恶霸牛二之后,不也是要被拉到官府那判刑吗?他的武功十分高强,为何不一路杀出去呢?
鲁达在街上拳打镇关西,杀死了镇关西之后不也要跑路,为了躲避朝廷的追杀,不得已只能落发为僧,变成了花和尚鲁智深。
许许多多的例子深刻的告诉我们:杀了人绝对不可能是一了百了的,随便杀人更是不存在的。 要让人死,没那么容易
我国很早之前就有法律了,任何一个朝代对于杀人的行为,都是禁止的,违反者都会受到严重的惩罚。
即使是官府在处理刑事案件,想要判某个人死刑,也绝非易事。何谓死刑?死刑是剥夺受刑人生命最严厉的刑罚,说白了就是让他死。
而决定人生死的大事,自然不是那么简单的。在我国任何一个朝代对死刑的使用都非常的谨慎,因为万一判错了,把人给误杀了,那该如何是好?不用担心,因为有个"死刑复核制度"。
我们现在常在电视剧里看到某个地方官员在审理案件之后判处某人死刑,直接就把犯罪者拖出去斩首。这种事情实际上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在古代被判死刑的人,地方官员是没有权利直接让他死的,他必须上报给朝廷,朝廷再上报给刑部,最后还要皇帝亲自定夺。
皇帝在收到刑部的信息之后,会安排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核,把这件案子是为什么发生的、过程是怎么样的,通通调查清楚。等到案件调查清楚、证据确认之后再下令执行死刑。
这种所说的"死刑复核制度"最早起源于汉朝,当时只有年薪二千石以上的官吏,处死前才需要皇帝复核。后来逐步扩展开来,到普通人如果被判死刑,也会有这种制度。
比如,在《还珠格格》里面,萧剑一直想杀死乾隆,为父亲方之航报仇了,因为方之航被判死刑最后是乾隆拍板定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乾隆确实是他的杀父仇人。因此,古装剧里那种人随便杀的情况在现实中是根本不存在的,要真是这样,还要法律干什么,还要朝廷干什么,这还不天下大乱?
那是不可能的事!古代有保甲制度,任何人离开自己家到外面都得保长写介绍信才能离开当地,去到其他地方也得凭证才能入住各种客栈,否则便会被当成流匪给抓起来。
想杀人,除非去大山里头,那个地方死个把砍柴的很正常,毕竟当时是地广人稀,有常有野兽出没,去太偏僻的地方失踪的人很多。而只要入了村庄乡镇以及城里根本不可能有随便杀人的机会,更不可能有杀了人还能跑的机会。
保甲制度是一种最早的户口管理制度,这种管理制度十分严格,虽然各个朝代有各自不同的规定,但是这种规定大多大同小异。以明朝为例,明朝的保甲制度以十里为限百里为界,这意思就是想要离开超过自己所住地区10里以上的地方一定要向保长(里正)请假登记,然后登记自己需要离开的时间长短并拿到相应的批文,当时一般是三天一查查不到人口就需要上报朝廷,提前登记是为了让里正知道自己的去向以及时间;而要离开自己所住地区100里以上地区则是需要申请的,必须先向里正申请,由里正向乡正打报告,再由乡正发布审批文书,一般一趟流程走下来需要10天以上,这足以说明想要离开当地非常的难。
流民少就使得当时的外乡人实际上也不多,街面上碰到一个面生的人太容易就被认出来了,这时候就会有官差衙役上来查各种证件,一旦发现没有所谓的证件就直接拿下送进大牢了。
古代人烟稀少,地大物博,交通不便,必然疏于管理。要跟现代比,可能落后百倍,甚至千倍。
"古装剧里,杀了人经常一了百了"?也不可能。《水浒传》里的众好汉都是被逼上梁山。许多人杀人越货,如果能一了百了,官府不追捕,不惩办,他们抛妻离子,逃离家园上梁山落草为冦干什么?
当然,如果在偏僻野外,远离权力管辖的范围之外,制造许多疑难案件,的确也会不了了之。历史上有几个包青天?但包青天宋代也没有其人,正史无从考证。正是古代司法的暗无天日,民间老百姓对于司法的愿望和理想,塑造的一个典型形象罢了。
在封建专制的社会里,不是法治,以权代法,草菅人命是正常的事。所以,社会希望能够有一个像包青天这样的清官,能够执行一条"天子犯法庶民同罪"的司法治理路线。但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现实生活中的贪官污吏在台上是包拯,台下是和珅。满嘴的仁义道德,满脑子的男盗女娼。
古装剧里的故事,虽然再现了历史空间,但毕竟是民间戏说,野史。舞台的浓缩,加工塑造,没有历史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