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驱散手机app偷听疑云,真的很有必要
作者:刘婷婷
实话说,每次看到手机app推送的内容后,总有点怀疑,是不是偷听了我和家人的谈话内容。比方说,昨天才嘀咕了,要给孩子买个护眼灯,等明天打开手机app,已是铺天盖地而来的定向广告,各种品牌密集上场"王婆卖瓜",让人应接不暇而又心生后怕。
据报道,在《网络安全法》实施四周年之际,新华社记者对手机App是否存在偷听用户的情况进行了一个实际测试。虽然未证实,手机广告的精准推送,一定就是直接依据靠偷听而来,却也告知我们,经实验证实,app只要获取了手机麦克风权限,并连接网络持续在前台运行,在理论上完全能够偷听录音。
平心而论,我国立法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如今早已摆脱了无法可依的窘迫境地。比如,《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信息。"《网络安全法》等法律也有类似规定。然而,较为抽象的法律条文,也留下了公民个人信息被侵犯的空间。
没有一家互联网公司会认为,也没有一个app软件会标注,自己是在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现实生活中,即便是一个与语音八竿子打不着的手机软件,也会在安装时理直气壮地要求,用户提供麦克风、电话簿、照相机等事关个人信息隐私的权限,否则安装便会以失败告终。至于安装软件成功之后,很多用户不会知道,而有关公司或平台也不会明白告知,这些个人信息去向何方,会不会被不当使用,或者被泄露给他人。
对于app软件来讲,尽可能搜集公民个人信息,有助于完成大数据画像,进而精准投放广告,增加产品的销售量,可以赚得盆满钵满,即便是目前不用,也不代表将来就没有用武之地,握着海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就像拥有了一个"聚宝盆",随时可以"招财纳宝"。然而,对于公民而言,身处一个互联网高度发达的社会,个人信息的这种被动"裸奔"状态,却是高度危险的,不仅意味着个人隐私可能被侵犯,更意味着个人财产和人身也将处于不安全之中。
令人欣慰的是,这种尴尬现状已进入监管视线。今年3月,工信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界定了常见app的必要个人信息收集范围,要求App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之前,工业信部专题开展技术检测,对179款APP责令限期整改,对其中未按期整改的26款APP予以公开通报。包括大麦App等"票务专家"被下架,原因也正是侵害用户权益,违规收集个人信息,App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等。
但是,从长远来看,避免手机app偷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除了加大软件检测、执法司法的力度,还需要更精准、更有力的立法规范。不仅酝酿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应尽快问世,而且多部门联合起草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暂行规定》也应加快登台亮相。
上述法规文件,应秉持"告知—同意原则""最小必要原则"等立法精神,针对"麦克风权限滥用""未经用户同意擅自读写相册""过度索取通讯录""隐藏个推关闭选项"等当前用户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逐一对症下药,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选择权,避免公民沦为不法公司或个人的猎物。
互联网时代,法律应成为公民权益的城堡。落实好立法、执法、司法举措,才能真正驱散萦绕公众心头的疑云,让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无虞,人们才能放心点开手机app,享受信息科技的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