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说新能源汽车专属条款来了? ☞ 听说一些公司系统开始改造了? ☞ 我们是不是也先关注一下? 与传统实物区别 一、新能源车出险案件,在动力电池、高压部件损失不明或动力电池漏液、起火冒烟情况下,应远离车辆等待专业救援机构救援。救援拖车需使用平板拖车,切勿使用钳式拖车。 二、在查勘过程中,如遇起火冒烟等特殊情况,请勿靠近,即协助拔打119火警电话,非动力电池包起火如进行现场施救,必须使用干粉灭火器和水基灭火器,切勿使用泡沫灭火器。 三、新能源车出险案件现场查勘时,应注意核实车辆动力电池包是否受损、是否漏液,高压部件是否受损。对于新能源汽车水淹事故、动力电池包受损、漏液,或高压部件受损等存在漏电风险的案件,在第一现场时非必要不要直接接触车辆,待专业施救公司人员确认无漏电风险后再展开查勘工作。必要时需穿戴防护装备,使用试电笔/万用表检查车辆损坏部位附近位置裸露金属部位(如轮毂)是否带电,确保安全后进行查勘。同时,建议保险公司组建新能源车查勘专业队伍并配置必要防护装备。 四、在查勘过程中,应提示承修单位/客户对水淹事故、涉及动力电池包损伤事故车辆,将动力电池与车身进行分离并遮蔽,单独存放于室外场地。事故车辆动力电池与其它车辆或物品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立警示标志,避免发生意外。 五、充电桩发生保险事故的,应注意核实充电桩的地址位置信息、型号、编码等是否与保单承保信息一致。 六、新能源汽车火灾案件,应重点查看并拍摄充电口是否烧损。充电过程需要鉴定是车辆自身原因还是充电桩原因造成起火。 七、涉及新能源车辆的定损,首先应判断是否漏电。其次要判断是否涉及高压部件损伤,对于不涉及车辆高压部件损失可参照一般燃油车定损步骤操作,对于涉及高压部件损伤车辆,要根据新能源车辆高压部件损伤特点结合事故形式开展工作。高压部件包括动力电池包、充电口、高压线束、高压控制部件及执行元件(电机控制器、车载充电机、直流-直流转换器、高压分配单元/高压配电箱、驱动电机、高压空调泵、PTC加热器)等。针对水淹事故、涉及动力电池包损伤事故、已施救至维修厂的车辆,要在第一时间将动力电池与车身进行分离并遮蔽,单独存放于室外场地。事故车辆动力电池与其它车辆或物品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立警示标志,避免发生意外。 八、针对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要准确核定电网故障损失类型,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故障成因等材料。 九、自用电桩责任保险,发生事故后要结合承保电桩地址位置信息、型号、编码等核定承保标的,涉及火灾事故要提供消防部门火灾证明等,保险公司根据证明材料认定保险责任。 特有的计算公式 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连接事故的赔款计算 (1)当被保险新能源汽车和被保险充电桩连接使用时不可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应按照各自被保险人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当同一被保险人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连接使用时发生保险事故,按照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与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的限额比例,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主险赔款与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险赔款的赔款总和以这两个险别责任限额之和为限。赔款超出这两个险别责任限额之和的部分按照条款约定及本实务后续规定在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与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中进行赔付。 当同一被保险人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连接使用时发生保险事故,各险别的赔付顺序为: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与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为第一顺序;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为第二顺序;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为第三顺序。 专属条款(意见稿) 一、使用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 二、附加险 投保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可相应投保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前述附加险参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 投保了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的新能源汽车,可投保本附加险。 (一)保险期间内,投保了本附加险的被保险新能源汽车在充电期间,因外部电网故障,导致被保险新能源汽车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新能源汽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主险保险金额。 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 投保了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的新能源汽车,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保险单载明地址的,被保险人的符合充电设备技术条件、安装标准的自用充电桩,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被盗窃或遭他人损坏导致的充电桩自身损失,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内,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导致。 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2000元、5000元、10000元或20000元,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一)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依据本条款约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被保险人已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 (二)在保险期间内,累计赔款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 投保了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新能源汽车,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保险单载明地址的,被保险人的符合充电设备技术条件、安装标准的自用充电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导致。 第三条 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 投保了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的新能源汽车,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主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全部损失,造成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无法使用,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第二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第三条 赔偿处理 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依据条款约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 赔款=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已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 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 投保了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新能源汽车,可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的过程中,因起火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范围的,被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所适用的责任限额在保险单载明的基础上翻倍,分为主险责任限额的2倍、3倍、4倍三档,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与机动车类似) 美天优理赔 汽车、保险、理赔189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来源:网络 影像:悠儿 责编:Wesley 说明:本文来源网络,文中内容仅供分享交流,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您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