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的前身是中科院计算所新技术发展公司,中科院技术大拿倪光南任总工程师,倪光南主持联想式汉子系统(汉卡)、联想系列微型机的研发生产,为计算所公司带来了丰1995年,时任联想董事长曾茂朝在联想内部大会上宣布免去倪光南总工程师的职务,厚的利润,计算机所成立到1987年的几年时间里,仅汉卡就新增利税1000多万元。 1990年,"计算机所公司"更名为"北京联想计算机新技术发展公司"。曾茂朝任董事长,柳传志任总经理。1998年,正式更名为"联想集团控股公司",注册资金增加到了1亿元,仍然为中国科学院全资控股。 1994年,柳传志提出35%的"分红权"的改制计划和制度安排,开启了联想走向民营的改制道路。当初的35%分红权的分配方案是:其中的35%给"参与创业的老同志"、其中的20%给"一般老同志"、其余的45%留给未来的新员工。分红权逐步过渡成为职工持股会的股权。 倪光南与柳传志的矛盾~~~,报道很多,网友自己查阅。 1995年,时任联想董事长曾茂朝在联想内部大会上宣布免去倪光南总工程师的职务,1999年,联想集团正式对外发布公告解聘倪光南。 2000年。当年"联想集团控股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中国科学院持有联想控股有限公司65%的股权,职工持股会持有35%的股权。 2009年的改制,公开报道中科院通过在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方式,将其所持联想控股29%的股权,以27.55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泛海控股集团。 职工持股会持有35%的股权,也逐渐被柳传志们瓜分。网友们评论一下,这35%的职工股,倪光南究竟有没有资格获得属于他的那一份? 做为联想创始人之一,联想品牌名称之"父",当然有权获得。之所以没有获得就是因为在柳传志在将分红权巧变成股权之前,把"父亲"赶走了。 有 如果倪光南没分到股份,其他个人更没资格分到股份 本来不仅能获得,而且能获得很多。但是联想上市的时候,遭到倪光南的恶意举报,造成联想在香港推迟上市近两年,可以说失去了一个黄金时段,给企业和股东造成了重大损失。说恶意是因为后来经调查举报不实。后来倪离开了联想,联想给他准备了500万科研基金(90年代已经是个非常大的数字了),你觉得他还有资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