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经知道,并且可以确认的事实如下 1、华联这个客户承认了"酒桌搂抱"这个事情,否认醉酒猥亵,也就是对客户的性骚扰指控是成立的 2、阿里王某人和女方有所谓过度亲密接触,这个也是成立的,这个是阿里公告说的。 3、亚朵酒店声称办理了同住手续并得到女方确认,这个我基本也认为酒店不太可能说谎,特别是同住手续,必然是需要上传到公安接口的,这个系统的数据酒店基本没本事改。——但是很大一个疑点是,到底是醉酒前办理的还是女方声称的醉酒后王某人单独办理的,这个差异极大,这个酒店没有明确反馈。 4、女方醉酒这个事情,如果有第一时间验血,是可以根据残余酒精含量倒推出来的。 接下来说说我的看法 1、假设之前有奸情,两人关系是通奸,那么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2人必然有足够的聊天记录甚至历史开房记录为证据。这个男方可以举证说明,基本这个给警方提交下,女方身上没有暴力性行为痕迹,基本警察可以宣布结案你们2个自己滚蛋去。 2、正常通奸反而没必要办理同住手续——这个公司差旅行为,又不是自己掏钱不能报销,正常是同住同一个酒店开2间,通奸时候敲门过去就是。这个是个疑惑点。王某人没在女方那边留宿应该是没啥特别疑问的,这个很容易通过视频认证。 3、升职加薪谈不拢这个也谈不上,王某人不是所谓的阿里高管——阿里月饼事件,被开除的安全专家是P8,王某人是p7。而且这个p8被p11 吴翰清称为必然至少成为p10的。 p7在阿里是基层骨干或者小组长。他根本没有权力给手下升职加薪。这个阿里体系的人非常清楚,甚至基本非阿里的也基本明白他们这个体系。 4、抓奸逼迫论这个成不成立倒是有点疑点,女方没说明她老公是什么时候去济南的?如果是所谓性侵后才去济南,那么这个就不成立了——不在同一个城市你抓什么奸?反过来可能倒是有点意思,不过王某人也不是木偶吧,通奸虽然也是被开除,但是总比强奸好太多了。 结论来说,我猜测有另外个可能是王某人实际没最终成功发生关系,所以也没啥明显痕迹,这个他坚决否认的话,私密空间就他一个人也很难直接下结论。 当然,所谓通奸论也并不是完全不可能,但是王某人为何不干脆直接引爆算了?要知道,强奸是刑事犯罪,通奸只是道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