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6日,南京市民张某购买了小米新发布的某款手机。使用第2天就在购买平台评价说:使用了一个星期,出现七八次死机,手机发烫达到50 之类内容。张某的差评被多名博主转发,让很多消费者都密切关注。小米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对原告公司赔偿100万元并在报纸上公开道歉。 原告表示,该手机在购物平台的浏览量每天都过万,这样的恶意差评,每天都被上万人看见,而且转发该内容的各位博主粉丝量,加起来在一百万以上,差评对本品牌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被告方张某解释:一条评价不会彻底影响原告的社会影响力,不接受高额索赔诉求。 开庭审理过程中,张某承认自己虚假评价,评论中拍照不清晰,充电速度太慢等内容是自己随意编造的,而且评价时,手机的使用时间不足一个星期,事实与评论不符。 法官介绍:张某购买了两部手机,拆封一部后当天就以原价售出了,过几天又以原价售出了另外一部未开封的手机,这不符合普通消费者的习惯。所以认定他对该公司产品有主观贬损的意图,并且他的虚假评论被各大平台大肆转发后,对原告品牌的口碑有所影响。 最终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判定张某损害了原告公司的名誉权,法院要求张某删除虚假产品,赔偿原告公司3万元,并且在报纸上公开歉。 法官表示,认定赔偿金额时,法院会根据被告的获利程度和原告的损失情况综合认定。原告未提供所受经济损失的具体证明,也未提供被告因此获得利益,所以综合判定下,酌情赔偿损失3万元。 截止目前,被告人张某没有申请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法官提醒:网络发言也很重要,广大网友在网络上要约束好自己,一旦构成侵权,将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素材来源:荔枝新闻,仅作交流目的,如有侵权请私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