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房地产行业营商环境,加强对我区重点企业的政策支持,现开展2023年福田区房地产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企业)重点名录申报工作,有关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福田辖区的房地产行业企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福田区近三年年纳税额总计达5000万元(含)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2022年纳税达100万元(含)以上;以上纳税额以纳税证明为准; 3。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须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一级资质。 4。自申报之日起近2年,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房地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或重大失信的; 5。自申报之日起近2年,未因企业原因引发的较大信访、群体性事件。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月27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表及纳税证明发送至电子邮箱:ftzjzfkszft。gov。cn。申报企业需对报送的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我局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纳入诚信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福田区房地产行业重点名录申报表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2月22日 (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075582918731) 附件: 2023年房地产行业重点名录申报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