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瑜)8月2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江苏城镇住房发展的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江苏要长期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改造棚户区60万套(户),完成5000个老旧小区改造。 江苏省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的通知 目标明确!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 现代快报记者在《规划》中看到,到2025年,基本建成符合省情特点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推动住房发展由增量建设为主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由粗放型外延式发展转向集约型内涵式发展,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宜居水平得到改善提升。 "十四五"时期全省城镇住房发展也提出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主要目标 住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效增加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以新市民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 房地产市场运行保持稳定。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实现住房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产品结构基本合理,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完善长租房政策,多层次、多品种、多渠道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百姓居住水平持续提升。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住区,住房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关键词:住房保障 规范发展公租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规划》提到,要持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科学设置、稳步降低保障准入标准,确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住房困难群体的支持力度,促进住房保障对象从以户籍家庭为主逐步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 规范发展公租房。通过集中建设、配建、收购、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租房房源,加大公租房供给。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可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多、房价高的大城市为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重点支持公积金贷款买保障房和首套房 《规划》明确,要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多证合一"等措施推进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加快实现住房公积金"应建尽建、应缴尽缴",让更多职工享受应有权利。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使用面。 优先满足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重点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和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加大对中低收入缴存人的贷款支持力度。支持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推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 房价地价联动,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 现代快报记者看到,《规划》明确提到,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立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促进住房市场供需长期平衡。完善人地挂钩政策,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人口流入多的城市倾斜,允许都市圈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地区调剂。 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适时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灵活确定住宅用地竞买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加强土地出让后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已供住宅用地的开发进度。 推动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 建立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对房地产市场过热的城市,强化房地产贷款规模管控,防范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落实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增强房企融资的市场化、规则化和透明度,合理约束高杠杆企业负债行为,引导企业加快开发,减少企业囤房囤地、非理性拿地,推动企业稳妥有序逐步降低杠杆水平。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严防消费贷款、经营性用途贷款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同时,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商品房开发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化解住房领域矛盾纠纷。 关键词:住房租赁市场 鼓励个人依法出租,鼓励有条件单位自建 培育扶持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重点发展自持物业的住房租赁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降低或减轻住房租赁企业税费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推动住房租赁企业发行租赁住房建设债券,稳步发展租赁住房投资基金;推动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后享受民用水电气价格政策。 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租赁需求,促进职住平衡。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鼓励有条件的用工单位,探索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或通过统租形式筹集长租房,解决本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 规范管理,严禁"高进低出""长收短付"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坚持规范与培育发展相结合,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出台相关法规规章,完善长租房政策,保障租赁双方特别是承租人合法权益,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制度。 规范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管理,严禁"高进低出""长收短付"、违规建立资金池等经营行为。严格落实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网络信息平台登记备案制度,保障房源信息真实性,推动住房租赁合同即时网签备案。 关键词:老旧小区改造 五年计划改造5000个老旧小区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全省将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完成1000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到2022年,基本形成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市场化、专业化、智慧化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五年计划改造5000个老旧小区,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鼓励多方投入老旧小区改造。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改造。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和"个性项目业主负责"的原则,积极鼓励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缴、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空间和公共收益等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关键词:住房品质 提升住宅建筑设计水平,倡导菜单式全装修 推进建筑设计创新创优,提升住宅建筑设计水平,推动住宅建筑与城市整体特色风貌相协调。推进住宅建筑设计和装修设计一体化,提高集成化和精细化水平。倡导选用可划分空间的结构体系,为住宅空间的灵活可变创造条件,适应不同家庭结构的多样需求。住宅小区同步规划设计移动通信配套基础设施,加强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 大力发展绿色节能住宅。围绕碳达峰目标,推动住宅建设向绿色、集约、生态方向转型。提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水平,提高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构建完善绿色住宅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稳步发展装配式住宅,大力推广装配化装修。积极发展成品住房,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关键词:棚改 全省改造棚户区60万套(户) 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途径。全省各地要结合财力情况,摸清剩余棚户区数量,做好项目储备和年度任务安排,坚决防止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搞房地产开发。"十四五"时期,全省计划改造棚户区60万套(户),完成投资3000亿元,帮助180余万居民实现"出棚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