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看完有好处,别被轻易的忽悠带节奏 银行的行为和银行员工的行为是两回事,不是说员工犯错都要银行承担责任,这首先要看员工是不是代表银行处理某些事项(严格来说是要审查该员工是否有资格且得到授权)…… 逻辑线很清楚,储户到银行存款,储户按照正规渠道将钱交给银行,银行出具正规的凭证,一系列合法流程过后,储户就和银行构成了合法的合同关系。 现在各路新闻的焦点就是银行的员工为了业绩,主动离开银行的营业网点出去揽储,如果只是宣传什么的,储户自己到银行的营业网点去办理存款,手续是合规的,这也没问题,如果储户出于个人信任(该员工是熟人或亲戚之类的),将钱款和证件交给员工去办理,那么在法律关系系上,应该是视同和员工的个人委托关系,和银行没关系!!! 至于储户质疑说将账户密码和证件给了员工(视同将账户的处置权交给’员工’),是因出于’员工’是这家’银行’的工作人员所附带的职业信任,而员工利用这个职业信任违法犯罪,银行就应该承担责任,这其实是两回事,银行的员工犯罪是银行管理体系的问题,严格来说,银行需要承担对员工管理不善的责任,这个责任一般的处置权也不在法院,而是银保监,这几年各个银行收到银保监的各种’天价’罚单都是这种情况…… 如果员工支取储户的存款时,手续符合银行的规定(实质就是符合法律规定),那么银行就没有责任,如果员工利用工作便利,绕开支取规定,比如账户有密码,员工不要密码就办了,或者支取需要身份证而员工没用身份证就办了,那银行就有保管不力的责任…… 强盗逻辑。 那不是一个人就能完成的。别明白。 正因为有各种各样的霸王条款,所以我现在都不会把钱存银行 实话说,银行人员要想挪用,其实难于上青天,大多数时候都和"被害人"有着那么点原因,比如最近的渤海银行不也开始反转了吗? 真是个笑话,银行员工在银行工作时间是代表银行与储户进行交易的行为,是问银行员工反错的根源在于,他是银行员工,他工作中的一切行为是受到银行授权的,他是利用职务犯罪,他所犯罪与银行有关,但于储户无关,储户的钱,手续合法,那么储户的钱于银行有关,而银行员工对银行的错误,不应有储户承受。 因为储户与银行职员不是正规交易。正规交易,银行必须全责。小便宜占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