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后,个人存取款需要登记吗?
今年2月21日,中国人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公告,因技术问题暂缓施行原定于3月1日开始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这个办法中有要求个人存取款5万元以上现金需要登记资金来源和用途的条款。
说实话,这个条款没什么值得大家讨论或者大惊小怪之处。首先,据统计目前我国超5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存取业务仅占全部现金业务的2%左右,影响很小,加上目前手机支付的普及,很少有人有超过5万元的存取需求了。其次,国际上类似的规定也很多,并不鲜见,以自由闻名的美国对大额现金存取的管制是极其严格的,动不动就会招惹到反洗钱部门和税务部门的问询和稽查。
但国人对这样的规定仍然是不太能理解的,试想一下,你取钱时柜员总要问一句,"先生,您的钱哪来的?"或"小姐,您的钱准备怎么用啊?"心里可能不由自主地有点膈应,"我自己的钱,用得着告诉你吗?"。即使是大部分人都没什么机会一次性存取5万元,但也没什么人会喜欢限制自己自由的规定。估计人行也没想到,一个简单而且看起来不太会有实际影响的规定会激起这么大的反应吧!从另一个方面看,民众的隐私意识也挺强烈的。
但事实求是地说,即使是实施了这个办法,对大家办理银行业务的体验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同时也的确可以有效的遏制以现金交易来进行的洗钱、毒品等犯罪行为。
最后说一个与此相关的段子:话说这个办法实施后,一天一位大妈到银行取十万元钱,银行大厅经理问"大妈,您取这些钱怎么干什么啊?"。大妈瞥了她一眼说:"我准备存到对面的银行去,对面银行存款给油还有面。"大堂经理大惊:"我们这也有"。大妈一脸正经:好的,一会儿我从对面取出来再来你这边。人行:因技术原因暂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