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开户的交易参与人类型 1.重点排放单位(含全国及区域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 2.减排项目业主; 3.其他。 开立国家核证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簿账户(CCER 注册登记账户)流程 1. 网上申请 登录 https://www.bjets.com.cn/user/register/index3.jsp 填写提交注册信息,等待 审核。 温馨提示: (1)只接受打印字体,不接受手写体。所有项目都必须填写,不允许留空。 (2)发起代表和确认代表不可以为同一个人。 (3)固定电话以及传真号码需要加区号。 (4)所属行业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四位代码及类别名称。 (5)交易参与人已有 CCER 注册登记账户的,无需重复开立。 2.材料递交 待收到审核电话通知后,将附件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一 号院一号楼 5 层(邮编:100011)北京绿色交易所 单经理 010-66295506 温馨提示: (1)递交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材料文件袋封面请注明:国家核证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簿账户开户资料(机构名称) 开立国家核证自愿减排交易账户(CCER 交易账户)流程 1. 网上申请 登录 https://www.bjets.com.cn/user/register/index2.jsp 填写提交注册信息,等待 审核。 温馨提示: (1)减排项目业主申请开户需具备项目减排备案函并发送至邮箱:ccer@cbeex.com.cn。 邮件命名为"项目减排备案函-xx 公司"。 (2)所有项目都必须填写,不能留空。 2. 材料递交 待收到审核电话通知后,将附件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一 号院一号楼 5 层(邮编:100011)北京绿色交易所 单经理 010-66295506 温馨提示: (1)材料文件袋封面请注明:国家核证自愿减排交易账户开户资料(机构名称) (2)为提高开户效率,建议两个账户开立申请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同递交。 关于 CCER 注册登记账户与交易账户关联 交易参与人交易前需完成 CCER 注册登记账户与交易账户的关联。 关联操作在交易系统内进行。 登录交易系统后,点击页面右上方的"账户管理"模块, 显示"我的账户信息";找到"国家登记簿",可以查看绑定状态,未绑定时系统提示"未签约";通过"国家登记簿"同一行的"绑定国家登记簿"链接,点击后输入登记账号即可(登记账号通过注册登记簿中"交易账户"的"账户 ID"查询,格式为"40000000XXXX");绑定成功后状态将变更为"已绑定"。 关于 CCER 交易账户与结算账户关联 根据《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本市交易场所交易系统接入统一登记结算平台》的有关规 定,交易参与人交易前需完成 CCER 交易账户与结算账户的关联。 关联操作在交易系统内进行。交易参与人登录交易系统后,点击页面右上方的"账户管 理"模块,显示"我的账户信息";找到"北登账号——签约北登",点击"签约北登",通过"企业用户签约北登结算平台"完善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后跳转至北京结算签约页面;跳转至北京结算签约页面后,客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页面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联系电话、办公地址信息;在北京结算签约页面的下方,交易参与人需登记银行账户信息,该银行账户为出金所使用的银行账户,请在绑定账户前务必确认信息准确无误,需要填写的信息为:绑定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联行号、开户网点、所在省市;确认并提交后,签约申请提交至北京结算等待审核,审核处理时间一般为 1-3 个工作日,如需加急处理,请您拨打北京登记结算服务专线:010-82263106;签约成功后"北登结算签 约"后面的状态将变更为"已签约"。 相关费用 为支持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履约抵销工作,北京绿色交易所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起免收 CCER 交易相关所有费用。恢复标准收费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一:申请开立国家核证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簿账户的文件清单 附件 1: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企业开户信息表(签字盖章)。 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只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附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附件 4: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附件 5:银行开户证明原件。 附件 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7:账户代表授权书原件(签字盖章)。 附件 8:账户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9: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10:其它相关材料(如自愿减排项目备案函、外商投资许可证书等)。 附件二:申请开立国家核证自愿减排交易账户的文件清单 附件 1:《北京绿色交易所自愿减排交易参与人(企业)资格申请表》(本人签字)。 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它合法主体资格证明原件扫描件或企业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 附件 3:北京绿色交易所自愿减排交易代表推荐函(企业)(盖章),并附交易代表身份 证复印件(盖章)。 附件 4:北京绿色交易所自愿减排量入场交易协议书(企业)(签字盖章),并附北京绿 色交易所自愿减排交易风险提示函(企业)(签字盖章)。 【温馨提示】 如想了解更多的碳中和资讯 您可以私信我进群,与业内人员共同探讨 碳中和一站式服务平台 传扬零碳生活,共建零碳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