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北京银保监局 公布三项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北京东区支行 、渤海银行北京望京支行,三家合计罚款120万。 1、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主要违规事实(案由):拟任董事长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职责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2、交通银行北京东区支行 主要违规事实(案由):对公账户开立尽职调查环节制度执行不严,相关管理工作存在缺陷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交通银行北京东区支行改正,给予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3、渤海银行北京望京支行 主要违规事实(案由):对公账户开立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渤海银行北京望京支行改正,并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朱麒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银保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