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条禁令!监管重拳整治人身险产品
面对短期健康险短险长做、增额终身寿险变相突破定价利率、新冠隔离险片面宣传等乱象,监管再次出手!
近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下发了《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2版)》,总计82条,较2021年新增9条。还有2条有所微调,共计11项内容调整。
针对产品条款表述、责任设计等四方面完善"负面清单"
据了解,面对人身险产品存在的问题,2018年,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组织开展了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并发布"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2018版),要求险企对照负面清单进行自查整改,对于其他公司产品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引以为戒,及时变更、停售类似产品,已经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报告、认真整改,不能存有侥幸心理。此后,负面清单成为监管部门进行产品管理的抓手,也为险企产品开发提供对照参考。
2022年,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在总结2021年产品日常监管、产品问题通报等工作基础上,结合"2021版负面清单",汇总编制了"负面清单"2022版。
2022版"负面清单",分为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产品报送管理4个部分新增了9条内容。对比2021版"负面清单",2022版"负面清单"还有2条有所微调,共计11项内容调整。
具体看来,新增以下9条内容:
(二十二)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关于不保证续保的表述不符合监管规定,存在较为严重的误导隐患。
(三十九)医疗保险条款混淆"恶性肿瘤"和"恶性肿瘤-重度"概念。
(四十)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仅含"恶性肿瘤-重度"责任,产品定名不符合要求。
(四十一)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额递增比例超过定价利率,存在严重误导隐患。
(四十二)增额终身寿险的减保比例设计不合理;加保设计存在变相突破定价利率风险。
(四十三)产品责任中包含满期金累积生息责任,存在严重风险隐患。
(六十五)医疗保险费率厘定年龄区间跨度过大,存在不公平定价风险。
(六十六)产品现金价值计算不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存在长险短做风险。
(八十二)健康保险缴费表作为单独材料报送,未包含在费率表中。
此外,相较2021年版"负面清单",2022版对其2项违规行为进行了微调。一是在2021版"健康保险产品犹豫期设置过短,等待期设置过长"基础上将"等待期未以突出的方式让消费者了解"列入负面清单。二是,新冠隔离险,在被监管点名存在片面宣传和恶意渲染炒作之后,被列入2022版的"负面清单"中。
短期健康险"短险长做" 易引发理赔纠纷
根据上述"负面清单"新增内容,短期健康险"短险长做"的情况引发监管关注。
所谓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期间一般在1年及以下,且不保证续保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或包含保证续保责任的健康险,均属于长期健康保险。
短期健康保险由于价格相对便宜,且短期有较强的保障针对性,一度备受追捧。部分中小险企凭借"百万医疗险"实现保费迅速蹿升。随着市场空间的不断扩容,风险显现。百万医疗险赔付率呈不断上升,产品同质化、利润率下行,一些缺乏运营经验的小险企也因此陷入亏损边缘。
但部分公司为抢占市场,在短期健康险产品设计中设置"连续投保""自动续保"等条款或告知消费者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续保,一旦赔付率超过预期就停售产品。
为规范短期健康险市场,监管一再发力。2021年1月11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在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条款、宣传材料中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容易与长期健康保险混淆的词句。同时要求不符合该《通知》要求的短期健康险产品,应于2021年5月1日前停止销售。自该《通知》发布以来,多家险企陆续发布短期健康险停售公告。
在业内看来,此次监管将短期健康险"短险长做"列入"负面清单",有助于引导短期健康保险业务规范发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合理的竞争秩序。
增额终身寿险套路深 保额复利递增而非收益率或利率
伴随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下降,增额终身寿险产品,成为一些中小公司和银行系险企的主推产品。但部分险企,宣传上打擦边球,混淆概念。
1月29日,银保监会通报指出,部分险企增额终身寿险存在产品设计问题。如,6家险企报送的11款增额终身寿险增额利率超过3.5%,易与产品定价利率混淆,存在噱头营销风险。
事实上,选购增额终身寿险不能只看利率,更要关注其基本保额,复利要基于基本保额计算。即便复利高,如果基本保额较低,就谈不上性价比高。
业内专家告诉北青金融,理财型保险购买主要是看投保人的风险、理财目标和理财获利能力,以及保险公司的投资水平,当然利率水平下降也是一个可以考虑的因素,但并非是最重要的,因为保险公司理财型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率也在随银行利率做出调整。理财型产品的不足归根结底还是投资回报率总体偏低。
重疾险混淆疾病概念概念或导致变相缩减保障责任
根据银保监会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不得再销售不符合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根据该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恶性肿瘤分为恶性肿瘤——重度、恶性肿瘤——轻度,并进行了详细解释。
在银保监会近期在人身保险产品问题通报中指出,人保寿险的某疾病保险,条款中关于极重度恶性肿瘤的相关表述与行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不符。
在业内看来,重疾的定义实际上关系到保障范围,如果险企对疾病定义使用不规范,混淆概念,或形成变相缩减保障责任,容易引发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