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做得有错,储户要求道歉很对。 第一,银行是存在差错的,应该要道歉。武汉新洲的何女士到银行取了2000元,结果银行给多了1000元钱,当然银行是存在差错的,这个差错,不仅是给银行自己带来了困扰,更是给储户也带来了困扰,毕竟要这么折腾一下,要还钱才行,要跑一趟总之是要耽误时间的。 所以说,银行行长最终亲自登门道歉,这是应该的,是对银行工作方面的一个警醒。这位女士坚持得不错,应该给予点赞。 第二,关于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提示实际上是不合规定的,建议我们的银行柜台予以取消。为什么这么说?一是无论是银行多给储户了钱,还是储户少给了银行钱,谁都不能占有,这是违反法律的。二是任何在银行柜台的交易行为,都是有监控记录的,一切都可以查到。三是这种提示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特别违背了诚信原则等。 我有位朋友曾经在柜台上取到过一张假钞,因为当时没有在意,结果在另一家银行办理业务时被发现,后来朋友又找回到银行,结果银行通过监控记录查证属实,最终给换了真钞。 第三,银行方面需要多方面提供优质服务。这些服务应该要做到储户至上,时时处处想到储户的合法权益,尽量给储户以便捷、优质的服务,而不是制造太多的麻烦。 尤其是要多换位思考,不要总从自身上考虑问题、解决问题,凡是要求储户,首先检验自己是否做到了。 当然储户也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不能违法,比如多取到的钱赖着不还,也是不行的,是要触犯法律的。 应该请银行按照以下程序操作:1:打电话预约,2:排队领取号码,3:填写表格并证明合法性,例如交易回执单,现场录音或者视频资料以及因此为我带来的麻烦出具的不低于三千字的道歉书,4: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果我们无法确认,请自行去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以此证明你是你,5:请在工作时间办理,我们的工作时间是每星期天上午十点半至十点四十,过期不侯。6: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谢邀,带你走近银行、实现财富增值,我是银行小学生。 先说结论,客户要求银行上门道歉有理有据,银行也应该这样做,但是这多出的钱最合适的归还地点还是营业网点,最主要的原因不在于店大欺客,而是为了双方利益不受损害考虑。 为什么银行要道歉? 这笔业务发生错误的直接原因在于银行员工的疏忽大意。所以,银行登门道歉请求何女士归还多于的1000元钱是没有任何疑问的,银行员工在处理这个事件的过程中态度确实过于生硬,让整个事件从简单变得复杂,是十分典型的交流障碍。 为什么最好回营业网点进行归还? 我对客户的建议是回营业网点进行归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能够免责。因为银行网点具有监控,可以证明客户确实是将多获得的1000元钱归还了银行。当然,归还是一回事,客户同样有权利要求银行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毕竟是浪费了客户的时间以及来回的路费。我承认个别银行网点确实有点目中无人,但是99以上的营业网点都会对这样的客户感激不尽。 说到底,银行员工与储户之间的关系是互惠互利的,储户把钱放在银行,客户收获的是满意的服务和可观的利息,银行收获的是赚取利润的资本以及可靠的客户来源!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从银行看人生、由财富见成长,欢迎大家加关互动,我是银行理财规划师银行小学生。 大家好!我是龙门山客栈 【我不希望是上帝,我只要求彼此平等】居然成了广大储户仅有的心愿。这种诉求因为太奢侈,太遥不可及,而略显悲凉心酸! 01hr事件回放:武汉新洲何女士在银行取钱2000,因为忙着赶飞机也没有当面点清。当晚银行打来电话:你多拿了我们银行1000块钱,请马上归还回来!,何女士:可以还钱,但你们银行得写一封道歉信!,银行不干了。表示者只是银行员工的小差错,还达不到道歉标准。当然,在何女士的强硬坚持下,银行行长还是亲自登门道歉,何女士才把钱还回去。 02hr深化内部治理提升服务质量一直以来都是各家银行的口号,长篇累牍,不绝于耳。但关于客户服务质量丑闻,却屡见不鲜。可见其企业文化精髓并未真正深入人心,贯穿于基层服务单元,乃至于每个员工内心。上级制定的服务质量管理措施,对个别一线员工来说就是一纸空文,或错位执行,或不作为。给人的印象就是雷声大雨点小,形式主义严重。 03hr老爷作风仍然存在。俗气的说,客户是银行利润的源泉,银行并未因此而饮水思源,有悖商业道德。从电话中的语气,可以让人感受到那股居高临下,霸道专横的呵斥。你不是老爷,客户也不是丫鬟,你还真把自己当成爷了?即使一个乡夫野老也知道基本的为人处世道理。既然有求于人,必然低调谦卑,哪有趾高气扬,专横跋扈之理?况且你还是具有高学历、受过专业培训的白领。再商言商,你买我买,凭什么你要高人一等? 04hr但愿此道歉是发自内心的诚意,而不是逼迫道歉。此事件虽然貌似已经妥善处理,相安无事。但从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看,还是有被迫的感觉。首先,是何女士的强硬坚持下,才道歉;其次认为没有达到道歉标准,难道给客户带来的麻烦就是小事?银行讨回钱才是大事?拿标准说事,不觉得幼稚可笑吗?第三,为什么行长最后背锅,而不见当事人登门道歉?不是因为何女士待遇规格高,而是银行讨钱心急,试图快刀斩乱麻,尽量缩小负面影响。有经验的管理者都知道,这种方法是欠妥的,行长关心爱护员工没错,但没有真正让员工认识到犯错的后果,是没有教育意义的。不仅不能有效遏制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而且有可能让其他员工效仿,危害性大。 多的也不想说了,但愿在服务之途中银行能够做到真抓实干,不图虚名,不喊口号。接地气,让老百姓满意的服务,才是真正的服务。好了,今天分享到此。持续关注【龙门山客栈】,每天分享精彩财经知识。喜欢我,请留下你的关注评论点赞 十几年前刚参加工作,有一次我也遇到银行多给钱的事,银行打电话说多给钱了,让我送回去,一查果然多给了,那时候年轻,也没想那么多,乖乖的骑车送了回去,银行的人一句客气话都没有,就好像是我故意多拿钱似的。想想那时候就是太老实,要是现在,不折腾折腾他们才怪 首先先报警,开启录音模式证明钱确实多了1000,另外让他们自己上门来取,没时间给送过去,因为这是你们银行的失误,还有来取钱我要有时间,耽误误工费用等必须由你们负责,其次必须做出书面道歉,钱多了对我造成了精神损失,害怕出麻烦,另外需要媒体介入,证明这个钱确实是银行失误造成的,跟本人没有关系,还有派出所的证明,以后不会因为这个事情遭到银行的恶意拉黑名单,失信的问题,还有很多手续要走的!!! 必须还给银行,但是,必须由中央人民银行总行出具证明,然后省级政府机关以及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市级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最后省公安厅,市局,所在地区派出所的证明,证明钱确实是银行的就可以了,就可以把钱还给银行了 上门取号,等我叫号,着急就办VIP卡,请携带工作证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请出示多给的证明,并到有关单位盖公章,工作时间9:0017:00,中午进餐时间只开一个窗口,对公业务周一至周五,资料提交全后等我家领导批示,需35个工作日,等我电话通知再次来我处取号,在我出具的票据上签字后,需35个工作日到账。同意请按1不同意请按2人工服务请按3返回请按0 还是一定的,问题在还的方式和由此增加的储户的成本费用的承担。总有一些人特别是自以为自己还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其中包括银行的人,有一个貌似合理合法的说辞,就是银行的钱是国家的,这样如果银行多给了储户钱那顺理成章的归还,而银行少给了储户钱则百般抵赖,离柜概不负责是单方面约束储户的,对银行不适用!透过这些小事,我们看到的是一种社会的扭曲。必须明白,银行是商业机构,不是国家机关。储户和银行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希望有那么一天,不仅仅是你我这样认为,我们的有权机关也能真正这样认为。 有霸王条款受到法律保护,难道霸道作风还要还能受法律呵护吗?总是把自己的错误强加到别人的头上,还大言不惭,振振有词,喋喋不休,不知亷耻的要求别人这样那样的。还会不会说句人话,办的人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