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消费金融)因"对房女士个人信用报告的不当表述"被热议,两度被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约谈。5月25日深夜,晋商消费金融发布公开声明承认对房女士造成困扰,并向其致歉。那么,这事就完了吗? 据媒体报道,近日,江苏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出现了"专业做鸡十年"字样。此前,做个体户的房女士与晋商消费金融之间存在借贷关系,2018年4月,房女士在位于南通中南大厦的晋商消费金融分支机构签署了一份16.2万元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截至目前,她尚需偿还本息7万余元。 据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官网,针对晋商消费金融"个人征信报告出现侮辱性字眼"问题,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于4月8日约谈了晋商消费金融;5月25日,再次约谈晋商消费金融。 5月24日,"个人征信报告现侮辱字眼"的话题也冲上了微博热搜第一名,阅读量达4.1亿。很多网友对这件事感到惊讶,并对个人征信报告上内容的严谨性提出质疑。 5月25日深夜,晋商消费金融在其官网发布道歉声明称:"因我公司在采集房女士信用报告相关信息时,审核把关不严,给房女士带来诸多困扰,为此我们郑重致歉。"并表示,今后,公司将进一步严格客户信息审核,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晋商消费金融官网发布的道歉声明 然而,对于这份道歉声明,网友们并不买账。"只是道歉就完事了吗?""如此正规严肃权威的平台竟然出现这样的字眼,作为平台方的央行也得进行审核吧?"...... 近年来,随着个人信用开始和买房贷款、出国求职等越来越多的社会行为挂钩,公众对于个人信用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可以说是个人信用最直接的证明。由此可见,个人征信报告的真实性和严谨性至关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此外,《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也明确了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 在5月25日的公告中,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表示,下一步,将对本次事件情况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个人信用报告现侮辱性字眼,你怎么看?(文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