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好姐妹,如今连环劫,陶虹要为TST负责吗?
张庭夫妇经营的上海达尔威公司因涉及传销,被监管部门作出停止传销、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演员夫妇陶虹、徐峥也深陷漩涡。
上海达尔威公司的股权架构、股东结构如何?陶虹徐峥会不会受到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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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威股权架构
从公开的渠道查询可知:
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是张庭夫妇经营的主体公司,其上有12名股东,其下有21家全资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
其中,陶虹和其独资的北京最陶然公司均为达尔威公司的股东。
陶虹合计持有达尔威公司6.635%的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张庭夫妇并未直接持有达尔威公司的股权。
再从达尔威公司架构看,公司设置有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成员有五名,张庭任董事长,林吉荣为董事,任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陶虹为董事。
从三会一层的设置看,达尔威的经营管理权掌握在张庭夫妇手中。
通过梳理达尔威的股权架构,得出其公司的基本模型:
通过分析达尔威公司的股权架构看,现有资料显示,张庭夫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权。
如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又能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这很有可能是通过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香港公司和持股平台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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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传销
传销是一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在:
组织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即,发展人员+以人员计报酬+交费加入+牟取非法利益。
如何处罚?
对于传销行为的处罚,一般有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
刑事责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从媒体报道的信息看,达尔威公司因传销行为已经受到行政处罚,相关人员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仍需以官方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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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股可免责吗?
有媒体报道称,演员陶虹从张庭夫妇经营的达尔威公司5年分红4.2亿,其中2.6亿分红是达尔威处于传销阶段的分红。
目前,陶虹已要求从该公司退股。
在达尔威构成传销的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退股可以免责吗?
张庭夫妇及达尔威公司目前受到的是行政处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尚无定论。
但是,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看,犯罪主体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何为组织者、领导者?
即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
那么,陶虹徐峥在担心什么?
因为,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职责 的人员,可以被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而在达尔威开展经营活动中,徐峥、陶虹均不同程度地进行了宣传,必然会受到影响。
由上可知,是否具备股东身份、是否退股均不是担责或免责的核心因素,是否属于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才是核心。
在这个节骨眼上,除了陶虹徐峥,参与达尔威公司的人员,都在紧张。
写在最后
一家企业,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是一场运筹帷幄的逐梦之旅还是精心设计的骗局?
在错综复杂的信息中,在光照不进的黑暗里,仍然需要寻找答案。
不可否认的是,达尔威公司具备精细的股权架构,但好的股权架构能让好人开创一番事业,也能让坏人索取非法利益。
财富 贫穷 荣誉 耻辱
真实 虚伪 知足 贪婪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