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奏舉”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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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奏舉京朝官,知縣資序二人,充本司勾當。
河北、陝西、河東路分都監,自轉崇班以上三任親民,及有本路經略安撫、轉運使、前兩府五人同罪奏舉者方得差。
奏舉改官職官、縣令等人,過犯輕重或刑名特旨不同,令吏部斟酌事理看詳,比附取旨。
壬子,河東經略使呂惠卿言,新復境土差遣有闕官處,乞許選擇奏舉。
先是,詔在京權侍郎以上各奏舉人材,取旨召對。
向昱以舉主少,罷之,仍令今後似此者更俟兩人奏舉即施行。
又詔刑部大理寺,自今奏舉習學公事,並舉曾試刑法得循兩資以上人。
丁巳,詔幕職、州縣官初任未成考者,毋得奏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