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买难道医生去买?你要明白,看病是有风险的,病不是医生让你得的。 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您父亲用血,您不掏钱、难道让医院或血站掏吗?就跟您去饭店吃饭一个道理,饭是您吃,总不能让饭店或者厨师去掏钱吧?怎么这么浅显的道理到了医院就"不成立"了呢?一码归一码,那位给您父亲做穿刺的医生是否存在过失、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那是后续走司法程序的问题、必须由法院来判,跟您用血交不交钱是两码事。 目前,我国的输血管理已经非常系统化、专业化了,像电影、电视剧里那样,直接抽家属的血给患者输血的情况在医院里已经不存在了。除非是在非常极端的特殊情况下,否则医院给患者输的血都必须由各地的血站提供!换句话说,医院只是"中介"而已,医院自己不负责采血,而是直接从血站拿血,然后给患者输血。反之,您买血的所花的费用也是归血站的,并不归医院所有。 如果您曾经献血,可以在事后去血站办理免费用血相关事宜,报销您用血时所花的钱。而且,现在有很多地方已经实现了"实用实销",患者只要提供献血证等相关材料,无需再前往血站,可以由医院与血站核实之后实用实销,在可以免费使用的范围内不需要再交钱。也就是说,您父亲输血时买血的钱根本没进医院的腰包。如果医院给您父亲免费输血,那这笔钱就必须由医院支付给血站。很显然,医院并没有这个义务,这笔钱只能由您自己来付。 至于给您父亲做穿刺的那位医生是否存在过失、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与用血给不给钱完全是两码事。如果您有异议,可以通过正规司法途径解决。经司法鉴定确认为医疗事故之后,涉事医生该负怎样的责任、该如何赔偿,又或者是否涉及刑事问题,这个都必须由法院来定。在这一切还没有定论之前,不是谁说对方是过失方或者说己方没有过失就算数的。一码归一码,真要是构成医疗事故,医方该赔偿赔偿,涉事医生该吊销执业证书吊销执业证书、该坐牢坐牢……但这跟您要不要支付医疗费用没有任何关系。只要您父亲用了血,这笔费用就只能由您来掏。换句话说,如果经司法鉴定确认为医疗事故,法院判医方赔偿您一百万、两百万甚至更多都没有问题,但您这几千块钱输血的费用还是得照交。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任何有创操作操作和手术都是有风险的,只是相对概率不高,但不能做到百分百安全,但有创操作和手术都是为了治疗你的疾病,治好了疾病的收益比起操作的风险来说还是划算的多。但是不能因为发生了风险就一定要医生承担,医生有没有过错要经过专业的鉴定才可以定。就跟理财性质差不多,想要获得更高的收益,就必须承担更大的风险,理财机构没有过错了的话,是不可能承担责任的。 比如我给你爸爸做手术,手术中有出血,需要输血,是不是你交钱去买血呢?难道医生出钱买血才合理?大手术,我们常规备血的,要用随时输。 把你爸爸肚子打开手术,结束时需要缝回去,是不是要医生买缝针缝线缝回去呢?本来没有一个口子,确实是医生打开的呀! 医学注定,在治疗的同时也是一种伤害,无非就是权衡利弊罢了。操作和手术一样,都是充满风险的,既然选择了,就需要去面对和承担风险。 这些都是治疗的一部分。所有这些都得有人买单。一旦有并发症或者意外,患方就换了嘴脸,在现实中也是常有的事。所以为什么会有保护性医疗,为什么会有公证后手术。人和人不信任,一旦种子种下,它就会不断蔓延生长……他们忘了,医生和病人,本来是同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他们的共同敌人是病魔。两个同床异梦的战友,在疯狂的病魔之前,太脆弱了! 根据现行法律是可以拒绝缴医疗费的,要求与医疗纠纷一并解决,因为和医院互有债权。 一码归一码。住院该掏钱就得掏钱,因为高风险医疗操作出现的并发症治疗也属于治疗的一部分。胸腔穿刺属于有创性高风险医疗操作,出现并发症到底属于正常的并发症还是医疗事故,是需要医疗鉴定的。如果属于医疗事故,该赔偿也是会赔偿给你的! 如果充分告知,并且是有资质的医生做的,流程合规,那只能象征意义的赔偿。要是你有能力证明不是这样,会多赔点。要是能够证明故意或事故,那也就顶格三年。人家有免死金牌[流泪][流泪][流泪] 这个情况你可以在治疗完成以后,针对院方提出投诉!你仔细看看在刺穿之前,医院方面要求你签字的文件,那里明确说明了,手术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而治疗完成以后,(最好是出院以后)你完全可以提出医疗事故的投诉,要求医院弥补你的损失嘛! 医院为了推卸责任在手术前把所有不可预料的因素全部给家人说一遍,然后叫家属签字画押,就是为了推卸所有的责任。难啊。 坚决不要去买,找医院扯皮,这机会千载难逢,要医院赔一大笔钱,你要发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