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游戏账号租售属违法行为#的话题刷屏了微博,短短2天时间里阅读高达1.7亿,讨论超过2.6万,无数还在对防沉迷看热闹的成年游戏玩家突然懵逼了,市场上存在了20多年的游戏账号交易行为,怎么就被定义成违法行为了? 让我们找到事件源头,原来是9月11日晚上CCTV13频道 东方时空栏目中,记者对于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系统玩游戏的事件进行了调查报道,报道中,一位专家,也就是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他表示不管用户是不是未成年人,凡是向用户提供租售游戏账号的行为,都属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 在微博和知乎等平台,有大量玩家及法律人士站出来,对于这位专家的观点进行了反驳。 玩家人直接说,拿着腾讯条款来当标准,一方面是民法典强调虚拟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我自己愿意出租关你什么事? 如果说是禁止未成年人租售账号是保护未成年人,非常合理,毕竟在防沉迷政策之下切断未成年人可能获取到成年人账号的渠道不为是一种好方法,但是为什么成年人都不能进行租售游戏账号呢? 按专家的意思来说,租售账号会涉及个人信息、实名认证问题,并且根据网民协议中有明确规定绝对不允许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出借。但是关于不允许出售账号这件事情上面我只查到了不允许出售公众账号,并没有谈及到不能出售个人账号,说到网民协议我看见了另外一家公司的协议,没错就是腾讯,腾讯一直在表示玩家只有账号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换句话说我一直都在租腾讯的账号玩? 关于游戏账号或者是游戏装备纠纷的例子数不胜数,很多法律专家表示自从民法典出现以来让虚拟产品有法可依,前段时间腾讯与DD373,枯燥无味的庭审录播的播放量却达到了700万,可见影响有多大,玩家们之所以关注这个案子最大的原因无非就是在关心账号所有权在谁手里,DD373能不能打败南山必胜客为玩家捍卫所有权。 直至目前关于账号交易和买卖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关细则进行监管,只有民法典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游戏租售这件事情需要企业、社会以及国家进行完善,而不是一刀切的将游戏账号租售直接变成了违法行为,如果游戏账号为租售行为违法的话,那么游戏是不是属于某些游戏公司的私人财产呢? 作为国内游戏市场份额占比超过50%的超级巨头,腾讯游戏在防沉迷上需要提升的地方还很多,就拿那个60岁老太太凌晨三点排位用赵云五杀来说,腾讯的声明完全避开了自己的责任,仅仅表示过去6个月里进行了17次人脸识别,均没有问题,就这样力度的防沉迷,未成年人可以轻易让家人帮忙验证的,如果是每小时1次呢,甚至加入一些别的生物特征验证呢? 如今的网络游戏,在设计中,就对玩家的心理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游戏厂商更应该从创新的游戏玩法、画面等方向去突破,而不是试图让玩家沉迷。 本身防沉迷系统存在问题就应该由游戏公司负责堵住漏洞,而不是要求第三方平台停止租售游戏账号。目前正规的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均在落实防沉迷机制,直接禁止未满18岁用户进行游戏账号交易或者是禁止实名认证。本身这些第三方平台的存在是为了改善虚拟财产的交易乱象而不是为了助涨沉迷之风。 纵观本次游戏交易违法热搜事件,未成年玩家防沉迷防沉迷需要腾讯这样的游戏厂商从自身做起,在游戏设计和防沉迷上下功夫,绝对不应该去甩锅第三方交易平台,意图借着保护未成年人的旗号去诋毁竞争对手,更不应该利用一些专家及舆论去影响国家法律。与此同时,未成年人的家长也必须对于未成年人严加管教,绝对不能自己去帮助孩子突破防沉迷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