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我愚钝,好多人包括名人大咖都说《活着》这部小说写得好,可我翻来覆去地看,就是看不出它好在哪里。 作者余华在自序中写道:"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西方一媒体评论说:"《活着》向人们展示了将苟活作为唯一生存目标的状况,使作品显得更深刻。" 既然作者和外界都在这样说,我们就看一看它究竟高尚又深刻在哪里? 一、打爹骂娘,吃喝嫖赌,人伦丧尽,天理难容! 富家子弟福贵,整天泡在妓院里吃喝嫖赌。父亲问他在城里做什么呢,他说在做生意。父亲知道他在做坏事,脱下鞋来打他,他抓住父亲的手,说: "爹,你他娘的算了吧,老子看在你把我弄出来的分上让让你,你他娘的就算了吧。" 父亲气得哆嗦了半晌,才喊出一声:"孽子!" 福贵说:"去你娘的。"双手一推,把父亲推倒在墙角里。 福贵让一个胖大的妓女背着他去逛街,在街头遇到了岳父。福贵一把扯住妓女的头发喊停了脚步,他骑在妓女身上大声地对岳父喊道: "岳父大人,女婿给你请个早安!" 已经怀孕七个月,挺着大肚子的媳妇跪在福贵脚下,恳求福贵离开赌桌,跟她回家去。福贵抓一把钱给了身边站着的两个人,对他们说: "把她拖出去,拖得越远越好。" 媳妇双手紧紧捂着凸起的肚子,被人拖到外面,扔在了大街上。她扶着墙吃力地站起来,踉踉跄跄地捂着肚子,走十多里夜路挪回了家。 听说福贵输光了全部家产,父亲气死在了粪缸边上。母亲一屁股坐在地上,抹着眼泪说: "上梁不正下梁歪呀!"母亲的意思无疑是说,福贵的父亲年轻时也不正经,所以才有了福贵这个孽子。 这就是《活着》的主人公福贵解放前的所作所为。福贵是个什么样的人,分明不用再多说一个字,他活在世上分明就是个误会。形容他的下三滥,已经有损老祖宗发明的汉字。 二、福贵的转变,看不到任何合情合理的理由。其实也谈不上什么转变,只不过形势变化了而已。生活给予他的,只有接连不断的苦难和苦难。 作者分明是把新中国建国作为一个分水岭,解放前的福贵是鬼,解放后的福贵变成了人。那么,福贵是怎么变成人的呢? 福贵输掉了全部家产,土改时自然成了贫民。而赢去他全部家产的龙二却成为地主被枪毙了。福贵想到,如果不是他输掉家财,枪毙的应该是他呀,龙二等于是替他去死。 于是福贵就想: "这下可要好好活了。" 于是,福贵便重新做人了。 "浪子回头金不换!"福贵要重新做人当然是好事,可他的转变不过是没有了花天酒地的条件,没有了旧社会那些黑暗的渊薮——赌场和妓院。如果说,仅凭条件的有无就能把一个下三滥到极点的人改造成新人,天底下哪有这么轻而易举的事。所以,与其说福贵是因为条件不具备而转变了为人,莫不如说是《活着》的作者安排了他的人生之路。 何况,接下来的福贵并没有什么悔过自新的壮举,不过是守着土改分给他的五亩地,在地垅沟里刨食吃。从这个角度来说,福贵的转变并非是什么脱胎换骨,只是被逼无奈而已。 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福贵在旧社会花天酒地,到了新社会,他的日子不仅没有好转,反而从锦衣玉食变成了吃糠咽菜,反而是一个苦难接着又一个苦难。 先是砸烂家里吃饭的锅来煮钢,用一个汽油桶大炼钢铁,全家在人民公社的集体大食堂吃了几天饱饭,很快就把大食堂吃黄摊了,又重新买锅另起炉灶。贫穷和挨饿一直笼罩着福贵全家,一对儿女饿得实在没办法,只好每天去喝池塘里的水充饥。 对于这段历史,没经过和没学过的年轻人可能不理解。但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饿死人的事情确实存在。这个阶段挨饿是符合历史事实的。但是,接下来一个又一个苦难,却是让福贵成了噩梦的承受者。先是儿子被人抽血抽死,接着是哑巴女儿生孩子大出血死亡,偏头女婿工亡离世,外孙子吃豆子活活撑死,媳妇得软骨病去世,最后剩下福贵孤苦零丁的一个鳏夫。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生意外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但所有意外(苦难)集中到一个人身上,这个概率就微乎其微了。所以福贵的苦难只能说他是一个倒霉蛋,人间所有倒霉的事都让他摊上了。而在如此严酷的现实面前,福贵仍然坚强地苟活着!于是便生发出来故事的主题: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它向人们展示了将苟活作为唯一生存目标的状况,使作品显得更深刻。 抛开福贵在旧社会那段丑恶历史不说,只说福贵经受的这些苦难,都是发生在新中国的新社会,是从解放初期一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当然,在改革开放前,我们的生活确实经过了一番曲折,这是一段艰苦奋斗也走过弯路的时期,但总的来说是在曲折中前进,在困境中奋起。新旧社会对比,毕竟还是取得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在福贵身上,这些连影子都看不到,看到的只是苦难。 如果把福贵这种"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的人生理念作为高尚和深刻,那么,当我们清明时节站在人民英雄纪念碑前祭奠先烈时,是不是可以发出这样的疑问:先烈们的离去,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他们的选择,是否高尚和深刻呢? 三、为了编织罗列苦难,不惜脱离现实,胡编滥造,其手段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剖析个别现象来点明主题,这种写作理念并没有错,但一定要在尊重现实尊重生活的前提下,否则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种生编硬造的无病呻吟,理应是写作的大忌。 福贵的儿子有庆,一个活蹦乱跳的小学五年级学生,为了抢救县长夫人,由于只有他血型对得上,便被人不停地抽血。孩子被抽得脸白了,嘴唇也白了,哆嗦着说有些头晕。抽血的人却说:抽血都头晕。接着继续抽,直到一头栽倒在地。医生过来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转身又去抢救县长夫人去了。 大家看看这个过程,是否合乎逻辑,合乎情理? 首先,人身上的血液是有限的。别说是医务人员,即便没有任何医学常识的人也知道这个道理,怎么可能无休止地对一个孩子没完没了地抽血?而且孩子脸和嘴唇都已变色,自己也说了头晕,却还是不停地抽,直到把人抽死。这种情况,有百万分之一的可能么? 其次,有庆一头栽倒在地,医生赶来听到心跳已经停止,听之任之不做任何抢救,却转身又去救县长夫人了。福贵是从有庆的同学那里听到消息才赶来医院,医生却问福贵:你有几个儿子?你为什么只生一个儿子。这个医生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普天下有这样的医生么?即便是封建社会的刽子手,也没有这样问话的!可见这种胡编滥造的行为,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再有,孩子是献血救别人,被医院抽血活活抽死。却没有人给家里送信,似乎和医院没有关系,也没有任何人承担责任,更没有任何赔偿,而且还没人处理善后。只有福贵一个人把孩子抱走,还怕被孩子母亲知道承受不住,只能偷偷地用衣服包上,埋掉了事。这样的情节,这样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的新中国,有发生的可能么? 最后,儿子死了一个多月后,县长才一个人来到福贵家里,这个县长还是和福贵被抓壮丁时的同伴。县长拿了几个钱,算作赔偿,被福贵的媳妇骂了出去。 有庆死的时候,正值文革之前的六十年代初期。不仅医院没有任何赔偿和追责,而作为县长,面对人家孩子为了救他夫人被抽血而死,他竟然过了一个多月才送来几个钱,而且还是自己一个人来的。这种情节,无论从道义和情理上都是不符合逻辑的——因为他毕竟是父母官,是一县之长啊! 面对以上的情节,我们当然会一笑了之。因为我们知道,在社会主义新中国,这样的事情是天方夜谭,是不可能发生的。 想必作者也醒悟到了这一点,在《活着》改编成电影时,作者作为编剧,亲手把有庆死亡的原因改成了车祸。这就足以说明,作者本人也察觉出。这个情节编得过于离谱啦! 可是,当《活着》印成外文拿到西方国家出版的时候,人家会怎么看又怎么想呢?——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医院,竟然可以把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抽血活活抽死,过后又不闻不问,任由家属自行埋掉了事...... ——难怪《活着》在西方博得一片喝彩,而且获奖无数! 作为文学作品,当然不是只有歌颂和赞美,它理应是一个形象又典型的过程。但是,为了阐述一个主题,就脱离生活随意的编织苦难,本身就是一件极不严肃和不规范的行为。 在我看来,《活着》所谓的高尚和深刻,不过是写了一个"好死不如赖活着"的道理。这种道理到底高尚和深刻在哪里,我看不出来。 《活着》全文13万字,介于中篇和长篇之间。面对一部叫好声极高的作品,却无论是鲁迅文学奖还是茅盾文学奖,它都没有沾到边儿。这本身就已经说明了问题: ——想必国内的评委们,也是心有余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