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盗窃,家是七楼小偷正在打开窗户进入,被主人看见喊了一嗓子小偷不小心掉下怎么办?
又是过度维权的一宗案例!
小偷来偷你的东西被摔死,小偷的家人都能挺直了腰杆给你要钱?
之前还有因为窗户外的防盗窗不结实,防盗窗承受不了小偷的重量,小偷掉下去被摔死,小偷家属要防盗窗主人赔钱的案子!
小偷哎,道德上都站不住脚的案子,想想就行了,在法律上能站得住脚嘛?
在我看来,凡是在道德上站不住脚,在法律上却被支持的案子的判决都是有问题的判决,这会让世人混淆法与道德的界限。道德与法律不能分清时,就会带来很大的社会灾难和成本。
法学生都知道:法是最低层次的道德。 道德的要求比法律的要求要高,道德上站不住脚,法律上却支持了,这个判决必定是错误的判决!
我来和大家分享一起案例,曾是法律界很有名的一起案件:
"居民大喊吓死小偷被索赔67万元"。
事发法院:宁波市江北区法院。
2010年9月4日凌晨,老李听到家里有声音,连忙爬起来查找,发现家里少了东西,但没发现小偷。
但当老李推开窗户时,发现有个30岁左右年轻人,蹲在6楼到7楼雨棚上。
老李大喊一声"小偷!"
结果,小偷害怕之下从雨棚上摔下,一下子摔死了。
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老李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012年2月,小偷父母向江北区法院起诉,认为老李负有"保障自己儿子安全的义务",但由于疏于防范,应当赔偿。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合计67万元。
对于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偷是个成年人,对于自己爬上高楼外的雨棚,可能导致的危险,应当有预见性。老李对小偷摔下楼,不承担责任。所以,不应当赔偿。
不过,在另一起案件中,有位居民老吴头,同样遇到类似情况,他当时发现,有个小偷爬在阳台栏杆旁边。
老吴头大喊:"有贼!抓小偷!"结果小偷也摔死了。
但与前一起案件中的老李不同,老吴头练过"狮吼功",当时,他这一嗓子把200米外的居民都喊醒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吴头对一个处于高度危险中的人,使用狮子吼功夫,导致小偷坠楼身亡,负有一定责任。
最后,法院判令老吴头赔偿2000元。
问题的关键是,同样对于爬在窗户外的小偷,作为普通人的老李,练过狮吼功的老吴头,全都喊了一嗓子,导致小偷摔死,但结果却有点不同。
普通人的老李不需要赔偿,练过狮吼功的老吴头却赔了2000元。
结论……
如果你的身上有功夫,当你发现小偷爬在窗外,你就要小心一点了,假如你不小心用出了功夫,导致小偷摔死,你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嘿嘿嘿,小偷盗窃,家是七楼小偷正在打开窗户进入,被主人看见喊了一嗓子小偷不小心掉下怎么办?不要以为这个问题很滑稽很无厘头,现实中还真的有这样的案例,而且判决的结果也不尽相同。我查询了中国法律文书网上有类似的案例,例如,2010年宁波市江北法院将李某告上法院审理的一起小偷坠亡案件,死者家属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7万元。称儿子是因为受到李某惊吓才坠楼身亡,故要求赔偿。江北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小陈已满18周岁,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实施盗窃行为而在凌晨攀爬高楼的危险性应当预见,故依法驳回小陈父母的诉讼请求。死者父母要求刑事立案也被驳回,当地派出所给出的结论为高空坠落,属于意外死亡,不予立案。中国裁判文书网还有一个类似的案例,2017年广州某游客私自爬上景区的杨梅树摘果实坠亡,广州法院一审、二审都认为景区没有树立安全警示牌,有过失,酌情赔偿45000元。一直到今年元月份,广州市中院再审撤销原审判决,判决景区无责任,体现了最高法、司法部要求司法审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专题会议精神。在此之前,有许多案件法院都是在和稀泥,多多少少赔点,哪怕是出于人道主义也要给点补偿。
那么我们万一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只管放心,肯定不会有刑事责任,至于说民事责任,只要在发现发现小偷坠落后,及时报警就是了,要不就会有过失责任,比如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小偷死亡。
另外,遇到入室盗窃,一定要谨慎,要量力而行,要有策略,因为入室盗窃极易演变成暴力凶杀,保护家人及自己的人身安全是第一位。我国刑法也对入室盗窃作为加重情节。
主人看见小偷爬上七楼的后窗正准备进屋,便大声一喊,吓得小偷掉了下去摔死了。这要是正能量的法院,一定会判主人无责,但要是像南京法院那样,主人得赔偿小偷家属。
因为主人没把小偷恭敬地请进屋,递上烟,倒上茶,和小偷谈谈话,没问他当小偷的生意如何如何。而是大声一喊让小偷吓得掉了下去,让当地失去了一个小偷,这多么不应该啊。
一,主人无需担心被追究法律责任。主人看见小偷正在打开窗户进入,属于制止犯罪,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假如小偷进来了,就有可能威胁到主人生命和财产权利,主人喊了一嗓子属于正当的行为,小偷以非法手段侵入他人住宅盗窃属于犯罪,任何人看见正在发生的犯罪都有权利进行制止,更何况房子的主人。
二,小偷打开窗户想入室盗窃,属于刑事犯罪。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小偷无视他人安危,爬上七楼进行入室盗窃,虽然没有盗窃到财物,但是入室盗窃属于盗窃犯罪中加重情节,如果进入室内后再被主人发现,小偷就可能挺而走险,威胁主人生命,主人看见小偷作案导致盗窃没有成功,在刑法上属于犯罪未遂,小偷爬七楼作案,本身就存在可能不慎从楼上掉下去摔死的可能,但是他无视自己生命仍然作案,罪有应得。
三,假如主人推了小偷导致掉下去,属于防卫过当要负法律责任。假如主人看见小偷将要爬进来,在喊了以后无效的情况下,主人把小偷从窗户处推了一把,导致小偷掉下去,那么主人就要被追究法律责任了,主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小偷入室盗窃实属可恶,但是主人看见以后只能采取与小偷作案对等的手段来制止犯罪,如果主人推了小偷导致其掉下去了,那就属于应该可以预见推小偷掉下去可能导致其死亡的后果,所以主人采取喊了一声的做法是正当的,也是恰当的不需要负小偷掉下去的法律责任。
小偷盗窃,家是七楼小偷正在打开窗户进入,被主人看见喊了一嗓子小偷不小心掉下怎么办?
遇到这种事情,及时报警就是了,警察会给出正确的处理方法。
从法律角度来说,小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本身是违法犯罪行为,主人发现后制止是正当的维权行为,没有任何过错,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而小偷非法在先,不小心掉下去,无论是受伤还是死亡,均是其不法行为的后果,这种后果只能由其自身承担,没有任何理由要求去他人买单。
当然了,有可能小偷或其亲属提出要求所谓"赔偿",也有可能遇到某些人物和稀泥,其实这样做更会助长这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只有据理力争、坚决斗争,才能使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受到应有打击。
捉小偷
主人无需承担责任。看见小偷掉下,打电话报警便可。
一个人在家中,小偷打开窗要进入,任何人发现时都会被惊吓,在这种情况下喊一嗓子是本能正常反应。根据我国的侵权法的一般规定,行为人要存在过错或者被推定有过错造成他人被侵害才承担责任,在这个案件里,房主在自家被破窗小偷惊吓喊一嗓子不存在任何过错。
小偷实施犯罪行为,还爬到7楼那么高,应该自己承担实施犯罪行为带来的风险,掉下去可以说是自作自受了。
应该庆幸这个小偷被吓得掉下去了,不然等他爬进屋,还不知会对房主造成什么危险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就摊上大事儿了,万一摔坏了,少着赔上几十万,多着负法律责任,吃官司,你应该请他进来,泡壶茶,跟他说不着急,慢慢地偷,走的时候别忘记把门关好。现在的社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万一出了什么事,去派出所做笔录,就能把你折腾的要命!别以为自己是受害者,在那里面都一样,你折腾不起,还是省省算了。
主人不用为小偷掉下去的后果承担责任。
〈特殊情况下,小偷构成盗窃未遂〉
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题中小偷已经着手盗窃,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从窗户掉落导致盗窃未得逞,如果小偷明知主人家中有数额巨大的财物或国家珍贵文物而去盗窃,构成盗窃未遂。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目标,应当定罪处罚。"根据这一规定,盗窃未遂案件只有在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目标的特殊情况才定罪并给予刑事处罚,其他情况是不予定罪不予刑事处罚的。 因此,本题中除非小偷明知主人家中有数额巨大的财物或国家珍贵文物而去盗窃才定罪量刑,一般情况都不定罪量刑。
〈该主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该主人看见有人爬自家窗户而喊了一嗓子,这是每个人的正常反应,不存在任何过错,因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以及侵权责任法等规定,除非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一般应当有过错才承担民事责任。该主人喊一声纯属正常,不存在任何过错,也不属于法律规定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对小偷从窗户掉落这一后果不承担民事责任。
凉拌!
中国法律大部分都是善法,常识和生活经验得出来的结果,通常都是对的,法律上也是支持的。
否则,不是法律歪了,而是你解读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