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郑爽向上海静安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张恒归还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一审判决支持郑爽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书出后,张恒不服退还2000万的判决,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驳回郑爽的全部一审诉请或发回重审。 在两周前在张恒和郑爽均未现身出庭的情况下开庭。 今天,上海二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之前,张恒让律师为其主张,在参加综艺节目时,为郑爽创造了财富。在法官说创造了什么财富时。竟然说"创造了无形的财富,清偿并不是以现金方式清偿,而是为郑爽创造的财富清偿",呵呵,一个字"渣"! 渣男以"创造的无形财富"抵扣清偿借贷郑爽方的2000万元。 并恬不知耻的说,这2000万是同居期间郑爽给他的,他用于两人共同生活的费用了。但是又不能拿出证据,只是用一个表格列出事项和花费。 真是可笑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