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芳最近入职了一家小公司做行政,疫情期间不仅生活很难,工作更难找。 所以她格外珍惜这份工作。从不迟到早退,老板安排的任务也都认真的完成,绝不偷懒。跟同事的关系也处得很好。 可是最近上班老发觉自己头晕想睡觉,回家一查竟然是怀孕了。本也不想要这个孩子,才结婚不久,又碰上疫情,两人结婚为了买房子也欠了小10万了,还有每月的房贷3k。 可是自己年纪也挺大了,再过一年都30岁了,都说年轻生孩子会更容易恢复,身体也能承受一些。 和老公说了这个事情,老公也觉得这个孩子应该留下来。钱的事情问父母支持一点。 就这样小芳就和往常一样去公司上班了。孩子现在差不多两个月,小芳还没有过试用期。 想着和老板谈一谈,自己只需要法定的98天产假,广东省额外的80天奖励假自己可以不要。 没想到老板一听到这个事情,就炸了。 直言一天都给不起,要么打掉,要么走人。 小公司一个萝卜一个坑,你休了我肯定得另外找一个人接替你,那这三个月的工资是一定没有办法给你的。 小芳说广东省是178天产假,我只要求98天,不过分的。你不能违反劳动法啊。 老板说:我们在入职的时候,和你签的劳动合同上,是明确了如果怀孕,公司是不提供产假的。 小芳过来私信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当然是申请劳动仲裁啦,并且没有悬念的是一定会支付你所有应得的待遇。劳动合同如果有规定怀孕没有产假等等条例都是不生效的。 就像地方法规必须遵循宪法一样。 公司的行政规定或是劳动合同都要遵循基本的劳动法。如果怀孕期间遭受了不公的待遇,应该怎么办?1、保留自己被刻意刁难的证据 很多公司知道辞退孕期员工是违反劳动法的,所以就会给孕妇施压,让其主动离职。 这种是公司最常用的手段,很多人也会因为熬不住,转头觉得孩子更重要,还是懒得去抗争或者受这份罪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保留被刻意刁难的证据,比如说其他员工的绩效考核或者任务分配,比分配给你的少一半,基本可以说是故意的了。 再或者这件事情原本不及,同级的其他员工以往规定的是月内完成即可,而为了给你施加压力,要求本周完成,这也属于故意。 证据包括录音,邮件,聊天记录,等等,都是可以的。2、不要被公司的恐吓吓到,多了解基本的劳动法 就像文中小芳碰到的事情一样,公司在劳动合同上即使写上这样的无理条例,也是无效的。 并不是按此劳动合同签字了就可以完全按照上面的来了。 所以我们要清楚自己的优势在哪里,如果闹到仲裁的地步,自己的胜算大不大。像这种很明显公司理亏的情况,就不要怕。 直接去劳动局仲裁,保准一周内公司会和解或者支付你应有的薪水。 我是轻尘,一个有温度的HR,热爱文字,热爱生活,专注分享职场故事和干货,喜欢记得点赞并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