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那意思是他完全赢得了官司,倒是有的网友知道点当地法律知识,并不是张恒想表达得那个意思。 郑爽的诉求是和张恒拥有共同监护权,让孩子能有爸爸和妈妈的共同陪伴。 离婚官司对郑爽开顺很不利,美国法院可能回判郑爽支付天价抚养费,这些钱应该回达到或超过郑爽目前所有财产得一半,只要她终身不再入境美国,她可以一分钱不出。 有的网友说张恒法律概念理解不能了吧?那个地方都是父母共同抚养权,郑爽张恒打官司争的本意就是抚养决定权,张恒胜诉意味着孩子护照生活地点风大小事情,不需要郑爽同意,张恒渴望自己决定,刘好像在国内,孩子判给一方监护,另一方也能探视,只是顺某一方不能在行驶监护权。 原来判决结果是这个意思?张恒想表达的胜诉在于他可以安排孩子不接近妈妈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