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加班,HR如何处理?
最近有这样一则新闻引起了小e的关注:员工拒绝加班被判赔偿企业1.8万元。
事情大致是这样的:扬州某企业两名产品检验员,因拒绝加班完成一批产品检验,导致企业违约,企业将两名员工告上法庭,被判赔企业1.8万元。
事情一出,引起网民的激烈讨论:
@高数解几何06906:什么叫紧急任务?法官希望你还是慎重,这样判的话会不会形成不好的社会效应?
@开加llllll:紧急该如何判定呢,明明拒绝加班了,公司还硬抗着不找别人然后赔了钱,是这个意思吗
@孤独患者咸鱼小姐:什么叫紧急任务?以后公司会以此来威胁我加班吗
从广大网友们的讨论中,不难发现,对这个紧急加班的定义急需、迫切的想要知道是怎么定义的?
别急,小e来给你们科普一下哦:
关于加班,其实在劳动法中有明确的条文规定。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这里加班需要有个必要条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不想加班,等同于协商不成,企业没有强迫劳动者必须加班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一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这件事还有一点引入注目,那就是"紧急情况"。怎么定义"紧急情况"?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管这个事件谁对谁错,对于加班这件事,一直是职场人最关心的话题,有的求职者甚至将不加班写进简历中。作为HR,如果遇到反感加班,甚至拒绝加班的员工,该怎么办呢?
首先要搞清楚,员工为什么会反感加班?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形式主义,刷存在感的加班。
因为加班的目的不明,明明6点下班,但发现公司的员工们都没有离开的意思,再坚持一下吧,7点还是没有一个人走,为什么呢?因为"老板还没走",这种刷存在感的加班让人很是厌恶。
二、加班薪酬太低,远低于心中预期。
大多数单位或者企业的加班,加班费低的恐怖,甚至有的单位加班就是免费的,根本不存在加班费这一说,在如此低廉的加班收入面前,员工愿意加班就活见鬼了。
三、加班打乱下班后的计划,让人节奏打乱。
劳累了一天,大多数人都计划下班后和家人或者朋友坐坐,或者出去放松放松,而加班往往打乱所有节奏,让自己苦不堪言。
四、加班属于高负荷工作,往往让人心力憔悴。
本来上班一天,就很累了,再进行额外的加班,而且往往是高强度的加班,特别是加夜班,让人心力交瘁,很长时间难以恢复过来。
HR如何正确管理加班呢?
1、加班的价值:加班的投入产出是不是成正比,加班的行为为什么会产生,加班的原因,是临时性的还是常态化的?加班的部门,加班的时长,是员工的能力水平问题?还是管理不善?还是效率低下?加班对企业产生的价值是多少?可不可以通过优化少加班。
2、通过和员工的协商,与员工进行友好的沟通,给予一定的加班报酬,让员工明白自己的工作是有意义有价值的,而不是无条件的服从。只要当HR们给加班赋予了价值与意义,员工也都会欣然接受的,员工会更主动、高效的工作,从而导向高绩效。
3、员工拒绝加班能否处分或解雇?
从上述分析以及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得出结论,非特殊情况或紧急任务下企业安排加班,员工有权拒绝。企业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给予处分或解雇属违法行为。
真心希望HR和员工能有一个友好的关系!
作为HR,能处理好员工和企业的各种事情;
作为员工,能够有一段美好、愉快的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