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和22岁男网友发生关系,同意也是犯罪,女孩父母也该反思
家有女儿初长成,是喜事也是幸事,但同时要更加费心看护好。
一位父亲报警:自己12岁女儿和结识的22岁男网友发生关系。
女孩小青(化名)是平潭某小学的六年级学生,今年12周岁。
在某QQ群上和男青年小雷结识,在聊天的过程中,涉世未深的小青对小雷心生好感,小雷让小青认自己当"哥哥。"
平潭本地人的小雷22岁,小学毕业就辍学的他,劣迹斑斑,生活糜烂不堪,曾和很多异性发生关系,不乏未成年人,已是"二进宫"。
两人结识后几天,小青在学校和同学发生冲突,因害怕被父亲责骂,于是找到"哥哥"小雷寻求安慰。
小雷把小青领到家中交谈,天黑小青要回家,小雷说:"天这么晚了,你回家爸爸一定会说呢你,今晚就住我家吧。"
小青就留在小雷家过夜。
当天夜里,小雷提出和小青发生关系,小青在得到小雷"怀孕会负责"的承诺后同意了,小雷当晚多次和小青发生关系。
事后小青还很跟好友分享,说"怀孕哥哥会负责"。
小青的事被父亲发现并向警方报案,最后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小雷6年有期徒刑。
我国法律规定,和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关系,无论是否同意,都是触犯法律,一律按强奸罪论处。
发生这样的事男青年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可是作为女孩子的父母也是相当不称职的。
中国父母基本都羞于和孩子谈"性",而且有些父母本身也不懂,更不会教导孩子去防范。
可是每一个孩子的父母,都应该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作为父母应该做到:1.向孩子讲述"性知识",在孩子刚有分辨性别的意识时就要逐步开始讲解相关知识。
孩子在2岁到4岁,就会有性别的意识,这时就要和孩子讲述性别区分,告诉孩子男女有别。
告诉孩子不能随便被人亲吻嘴唇,有衣服当挡住的地方不可以被别人看,不可以被别人抚摸。
告诉孩子不要和除了父母等至亲之外的异性独居一处,如果对某人感到不舒服,会有人对自己有怪异行为,要及时告诉父母。
在女孩子10岁左右时给她讲述生理知识,让女孩子在月经初潮时不那么慌张。
女孩初次月经要给她讲述"性知识",也可以给女孩读相关的书籍,让她加强对自身的保护。2.对孩子要关心,爱护,及时掌握孩子的动向。
上文中小青的父亲一定是一位非常严厉的父亲,因为和同学发生冲突后,小青不敢回家,害怕被父亲骂,才去找"干哥哥"寻求安慰的。
如果爸爸和小青能互相理解,爸爸不那么简单粗暴,小青就不会不敢回家。
而小青平时上网聊天,可见做父母的也没有及时关注她。
一直认为孩子上网应该在父母的监督下进行,因为现在的网络不是很安全,而孩子小很难分辨是非,容易被不好东西诱惑,所以孩子上网一定要在父母的监护下。
规定小孩子上网内容只限于学习和查资料,不应该看其它的东西。
和孩子要有亲密的情感交流,及时掌握孩子的心理,教育孩子讲究方式方法,不要采取打骂,那样会让孩子更叛逆,从而走极端。3.夫妻在孩子面前不要过度亲热,一些亲密举动和行为要躲避孩子。
父母不要在孩子面前做过度亲密的行为,父母的举止言行对孩子的影响很大,夫妻之间亲热不躲避孩子,孩子会认为那样亲热的行为,是可以随便做的,而孩子好奇心重,他也会仿效。
久而久之她也会和男孩做相同的事情,而且不会觉得害羞,因为父母就是这样做的。
养男孩要操心,而女孩还要加倍,这也是做父母应该有的责任。
希望每一个女孩都能健康平安的长大,未来有好的前程,有甜蜜的爱情,幸福的婚姻。
吾家有女初长成,娇俏可人及倾城,无忧幸福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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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小学生发生关系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