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刘诗诗出席参加了某时尚盛典的晚会,当时的她身穿白色的衬衫,外搭黑色的西装,一身造型也显得相当的帅气。再加上精致的妆容和波浪的长发披肩,帅气中又不失女人味,确实是又美又飒的典范了,赢得了不少网友的称赞。 而当时也流传出了一张引发网友回忆杀的照片,那就是刘诗诗和杨幂、唐嫣合体同框了,她们三人都是在古装剧《仙剑奇侠传三》中担当重要角色,刘诗诗饰演了龙葵、杨幂饰演唐雪见、唐嫣饰演紫萱,这也让不少网友直呼"爷青回"。 这也看得出来她们依旧是姐妹情深,但是由于她们同属于85后的女星,时常也会被拿来作比较,各自的粉丝也因为维护自己的偶像,也会出现诋毁对方的行为,这也让部分粉丝为此而争执不休,甚至在网络上掀起了风波。 7月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也公布了《刘诗施与陈静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裁判日期为2021年3月28日,刘诗诗亲自下场维权,告了唐嫣的粉丝,并且赢得了胜诉,也更加受到了关注。 在该起案件中,被告使用其注册的昵称为"爱生活爱唐嫣"的微博账号上发布针对原告的含有侮辱、诽谤言论的微博,其中包括"娱乐圈之耻"、"娱乐圈文盲"等字眼,严重侵犯了刘诗诗的名誉权。刘诗诗也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 被告则辩解称刘诗诗在电视剧《步步惊情》中将沮(ju)丧读成且(qie)丧,还曾把乒乓读成bingbang,所以"文盲"和"娱乐圈之耻"并未侮辱、诽谤原告,也未构成侵害其名誉权。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之后,也要求被告在涉案微博主页置顶位置连续30日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刘诗施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原告刘诗施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合理维权支出损失3万元,驳回原告刘诗施的其他诉讼请求。 刘诗诗积极维权的做法也得到了网友们的支持和鼓励,希望大家都可以共同尊重艺人的合法权益,也相信刘诗诗和唐嫣私下的关系也特别的和谐,粉丝们也不必庸人自扰了,还是更多的关注他们的作品吧! 【免责声明: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方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