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年年有。霸总鼻祖,明道吗? 我不霸道吗? 恕我孤陋寡闻,霸河我第一次听说。 哦有那么一次,我听说了一个霸鱼塘的故事。 这个鱼塘被我承包了 但跟河比,鱼塘又算得了什么呢? 河被霸了,霸了国际热点,也霸了网友圈。 请注意,一大批段子手正在出没。 恕我隔了好几天才跟上这个热搜,不点不知道,点开了就笑不停了。网友们实在是太有才了。 先上几个图大家乐一乐。请注意,召唤神龙了。 一百年前后的我,是我该减肥了吗? 或者说,应该相信科学的力量。 我磁场大,我吸,我吸,我吸吸吸 现成的大力士真的不要试一试吗? 哥俩好,我们力大无穷 就没有什么我干不来的 但他终究还是堵这进不去出不来了。 或者,我再补一刀,冥道残月破~ 一刀下去,都进地狱吧~ 可惜我使不出来,二狗子和他的铁碎牙扫墓去了也迟迟不出来。 高桥留美子还是早日把他放出来吧,瞧这天下都不太平了。 或者,让白娘子施个法吧。 且说添堵这个事。 到底有多堵。 其实也没多大事,无非是一艘船摊上事了。 上一次,我看到一辆车撞上围栏,凭一己之力堵了深南大道,许多人倒是见了大场面。 今天,我看到这艘船凭一己之力霸了河。 他是怎么做到的? 无非也就是这一身钢铁之躯啊。 这场面,怕不是有神仙在此渡劫吧? 不说这邪的歪的,霸河关乎国际大事。油价涨了吗? 不说国际大事,我且说说添堵的法律事儿。 相关法律问题本因由涉事国或涉事地区法律来评析,但我不熟悉!!!我不说!!!我瑾从我国法律的视角来看待。 先来撸一撸事实。 当地时间3月24日,埃及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发表声明称,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重型货轮23日在苏伊士运河新航道搁浅,造成航道堵塞。 据悉,这艘货轮船名"长赐号"(Ever Given),所有权人和船东为日本爱媛县的正荣汽船公司,由中国台湾地区长荣海运集团(Evergreen Marine Corporation)负责运营。 再看苏伊士运河的地理位置,两端分别连接地中海和红海。 一、法律适用。 先确定了应当适用的法律,才能根据法律具体规定来定分止争。 《海商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那本次事件是海到海之间的运输,依法是可以适用《海商法》的。 《海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虽然我国目前不是涉事国,但保不住他们搞不定要寻求中国力量和中国速度,那到时候我国是可以主张救助费的,并可以要求优先偿付。 《海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台湾公司作为船只的运营人,即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几何? 其一,是否属于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海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除免责规定外,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期在装船后、卸船前,目前状态来看,还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一般情况下,在该责任期间发生的货物灭失或者毁损,由承运人承担。当然,承运人、托运人之间的合同另行约定了责任划分原则,则按约定来离析。 其二,海上滞留多日,何时能够解决还是个未知数。那因此导致的货物灭失或毁损,承运人责任几何? 先来看看免责规定。 《海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 (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 (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 (八)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 (九)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十)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 目前报道,船只系因天气原因搁浅。如确实纯属天气原因造成,承运人提供相关证据,是可以主张免责的。 但是,若并非完全由天气造成,或者承运人未尽到审慎义务造成,那承运人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海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第四十八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妥善地、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此外,船只搁浅若有船只本身的缺陷问题,那船只的权利人和船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质量违约责任。 三、其他被堵船只,承运人的责任如何? 根据前面的免责条款,涉事船只堵塞并非其他船只承运人的过错,依法是可以免责的,但是,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了,举证也不成问题了。 但若其他船只在堵塞发生之前就已经发生了违约行为,那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就看其合同怎么约定的了。 四、其他船只如换航,是否有责任问题? 船只的航线,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好,任意一方临时换航,都可能面临对应的违约责任。 因发生堵塞久拖不决,属于法定的承运人可以合理绕航的情形。 《海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 但是,现实情况是原航线是圆上两个相邻点之间的最近距离,绕航后将变成最远距离,绕好望角游行一周。 这样的绕行也太偏了些,但也是没办法。最好是与托运人协商一致变更。 五、其他船只对于堵塞船只的追责问题。 如纯属天气原因造成的堵塞,那涉事船只本身也是受害者。但若堵塞有其人为或失误原因,那将面临对其他船只的侵权责任。 根据《海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其他船只可以向涉事船只主张财产损害赔偿,并可依法优先赔偿。 (图片非用于商业目的,侵删!) 本文由律师侃爷原创,欢迎关注,带你一起长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