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事件尘埃落定,被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并罚款2。9亿,无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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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关于郑爽偷逃税一事,有了官方报道。 据 《新京报》报道称,今年4月初,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受理了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的举报。日前,该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 元,偷税4526.96万 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 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 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有了"范美人"之前的8亿税案铺垫,郑爽这2.99亿,是不是有点落差? 不难理解,"范美人"与郑爽,一个是凤凰,一个是小毛鸡;前者是"御姐",后者仅仅是个半生不熟的"生瓜蛋子",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腕儿"。废话不多说,往下看——
在答记者问时,官方回答郑爽涉税案时称, 对其改变收入性质偷税部分 ,处以4倍 罚款 ;对其收取所谓"增资款"完全隐瞒收入偷税部分 ,处以5倍"顶格" 罚款。与此同时,就郑爽偷逃税是否追究其刑责一事,有关负责人也给出了权威回答: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报道显示,郑爽在税务部门送达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时未提出异议,表示不复议不上诉,并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全部税款和滞纳金。税务部门正依法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
也就是说,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处罚,是分两步走的。第一步已经完成,第二步的缴纳罚款,这个额度相比较追缴的税款金额和滞纳金,只是个小头,对于郑爽来说,压力不大,只要按期缴足罚金,没了牢狱之灾,郑爽就可以腾出手收拾软饭硬吃的张恒。这可不是小编无中生有,此次答记者问时,有关负责人特别回答了这个问题: 张恒虽是本案举报人之一,但税务部门检查发现,其存在涉嫌通过策划组织、沟通接洽、具体操作等行为,帮助郑爽偷逃税款。 如此看来,郑爽事件中,张恒无法置身事外。郑爽能饶了他?
张恒在郑爽事件中涉案"操盘"的事务具体包括:2018年12月,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的经纪人,负责郑爽拍摄《倩女幽魂》的演艺合同签订、片酬商谈、合同拆分、催款收款等事宜,并具体策划起草"增资协议",设立"掩护公司",帮助郑爽掩盖"天价片酬",规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逃避履行纳税义务,影响恶劣。 上海市税务局已依法对张恒进行立案检查,并将依法另行处理。
如此看来,在郑爽偷逃税案件中,郑爽本人就是个炮筒子,而幕后的策划组织,以及与各路神仙沟通接洽、具体操作的"操盘手",正是张恒。有了这个调子,郑爽这回不用挖空心思去琢磨怎么修理将她推向"社死"之路的张恒,只要实事求是配合有关部门针对张恒的调查,张恒一样吃不了兜着走,至于张恒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咱们还是搬小板凳坐好,等待官家的"一锤定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