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03亿元的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在落马近4年后,迎来最终归宿——8月27日,山东高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对其死缓、终身监禁的判决。 据"山东高院"公众号消息:8月27日上午10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并罚,判处蔡国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值得注意的是,据长安街知事,蔡国华被指在任职期间平均每天报销40万元。他也是恒丰银行第二个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的董事长。 涉案百亿 公开资料显示,蔡国华出生于1965年4月,山东阳信人,曾任团滨州市委书记,沾化县长,沾化县委书记,烟台副市长,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2013年12月任恒丰银行董事长,2017年11月被查。 恒丰银行官网介绍,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前身为1987年成立的烟台住房储蓄银行。200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改制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完成市场化改革股改建账,中央汇金公司成为第一大股东。 二审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6年,蔡国华在担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在恒丰银行发放核心员工奖励薪酬、推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造成恒丰银行损失共计人民币8.9亿余元。 2014年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担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恒丰银行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18万余元。 2015年至2016年,蔡国华利用担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决定将恒丰银行48亿元资金以信托贷款形式转入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谋取个人利益。 2006年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担任沾化县委书记、烟台副市长、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8亿余元(其中10.7亿余元系未遂)。 2017年4月至8月,蔡国华在明知申请贷款项目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授意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贷款35亿元,给恒丰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山东高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诉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宣判。 每天报销40万 2020年6月9日,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受审。 2016年5月,恒丰银行曝出"高管私分巨款"事件,2017年11月,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2020年6月9日,山东省东营中院公开审理蔡国华案。检方指控其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五项罪名,涉案金额达103亿元。 2020年11月6日,东营中院一审对蔡国华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依法返还、没收,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蔡国华的个人财产依法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蔡国华当庭表示上诉。 2021年8月27日,山东高院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开庭第二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任职恒丰银行董事长期间,蔡国华平均每天报销花费40万元。这家公家银行竟沦为了他的私人提款机,令人瞠目结舌。" 报道指出,蔡国华反其道而行,在思想上混淆了公与私的界限,先私而后公,甚至有私而无公,将私利凌驾于公利之上,最终导致违纪违法。报道显示,他的个人生活支出、家庭生活支出甚至雇佣保镖等都明目张胆地在恒丰银行报销。其中,红木家具一项就高达800多万元,还曾几次用公款租用公务机猎鹰7X到国外购买奢侈品。 由于公私观错位,他把恒丰银行当作自己的私人领地,人、财、物均由自己一人"说了算",架空行长,做出了一系列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涉嫌挪用48亿元公款用于个人经营,违法发放贷款35亿元,在帮助一家公司获取贷款后索要时价达5.65亿港元一套位香港港岛区太平山顶的别墅等。 报道称,缺乏正确的公私观念、成为现实利益的奴隶,作为班长的蔡国华,不仅自身腐败堕落,还带坏了队伍、制造了金融风险。他"以身示范"个人花费公款报销,让许多高管也紧跟其后,把银行公款当作唐僧肉。他被调查后,恒丰银行原副行长毕继繁等多名高管也相继被调查。作为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之一的恒丰银行,最终形成逾1400亿元不良贷款,如处理失当,将会是一个巨大的金融风险。 另一个被判死缓的原董事长 值得一提的是,蔡国华是恒丰银行第二名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的董事长。 2019年12月26日,蔡国华的前任、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等四宗罪,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 公开资料显示,姜喜运生于1949年11月,曾任恒丰银行行长、党组书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13年12月卸任,2014年10月被宣布调查。 烟台中院经审理查明,姜喜运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约2.84亿股恒丰银行股份陆续转至其个人或亲友控制的公司名下,予以隐匿,共计折合人民币7.54亿余元。 蔡国华案发生后,恒丰银行启动风险化解、改革重组工作。该行重新组建了新的领导班子,修改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组建了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去年10月,在银保监会召开的第262场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恒丰银行行长王锡峰表示:"在经历‘蔡国华事件’之后,恒丰银行按照剥离不良、引进战投、股改上市‘三步走’的工作思路推进改革重组,通过非公开发行1000亿股普通股,引进中央汇金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大股东,该行的股权结构得以优化,1000亿的战投资金已经在2019年底到账。" 彼时,王锡峰称,该行已经制定了五年内实现上市的目标。王锡峰表示,围绕五年内上市的目标,该行将会对标行业先进,补齐管理短板、提高盈利能力,加速金融创新,切实增强投资者吸引力,争取早日达到上市条件。 本文来源:山东高院、北京日报、长安街知事、新晚报、中纪委网站 本期编辑:李欣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