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中国有句古话,叫做"隔辈亲",说的是往往父母和孩子关系往往因为鸡毛蒜皮的事情不怎么融洽,但是爷爷奶奶一辈和孙子孙女一辈却非常的融洽,套用句不恰当的比喻,这可能就是"冤家的冤家是朋友"。 然而世事无绝对,有时候你以真心对别人,换回来的可能就不是真心,而是回馈给你无边的失望和悔恨。 这不,最近几天看到的一个新闻便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说是南京有位80多岁的老太太,丈夫过世之后,便将自己唯一的房产以合同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了自己的亲孙女王某,但是实际上并未收孙女一分钱。 但是在手续办完后,王某也就是她的孙女办理完产权证后,却翻脸不认人,要自己的奶奶搬出去,而要求无果之后,更是将自己的奶奶告上了法庭,说是自己现在才是房屋的所有人,自己要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让自己的奶奶迁出房屋。 大家听听,这位奶奶这是养了个什么孙女,这简直就是养了个白眼狼啊,甚至白眼狼都不如,因为狼养的时间长了还有能够养得熟的呢,这个王某眼里除了钱、除了财产压根就没有亲情、感情的概念。 好在法院的法官还算深明大义,认为保障老人的居住权是子女的应有之意,判决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当古人便开始劝大家对待别人家的老人要像孝敬自己家的老人一样的时候,想不到我们都生活在二十一世纪了,还有人会如此对待自己家的老人。 并且退一万步讲,即使这个房子本身是你靠自己的本事和能力赚钱买来的,自己的奶奶来住着,安度晚年你也不该赶奶奶出门,更何况这个房子本身就是你奶奶的,只不过现在奶奶看老伴已去,自己又年事已高,才打算赠与给你,而你却如此对待老人,又怎么能不寒了老人的心?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但是我们还是希望这个世界充满温暖与爱,而不是被这样的负能量所充斥。然而,龙生九子,谁又能保证自己培养的后代个个成才,个个懂事明理。而对于那部分长歪了的,长跑偏了的,便需要法律的制裁和强制的手段。 然而"清官难断家务事",对于这种有违人伦道德,但是又构不成违法犯罪的人,我们该怎么办呢? 换言之,对于这个故事中的孙女也就是王某,你有什么好的处理办法呢?评论区写下你的观点吧! 点点关注不迷路,码字不易,有劳进来的朋友右上角关注下小编账号,力争每天给您带来更多的精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