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怕嫁错郎,有些嫁错人的女性,结局未必不尽人意
#女孩子如果嫁错了人会有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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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个俗语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嫁错人是女性一生当中首屈一指的糟心事, 有些嫁错"狼"的女性,甚至会波及到自己的声誉和事业,比如内娱圈的女艺人黄某、马姐姐;比如港圈的郑某文、周某敏。对于生活在市井街巷的普通女性,嫁错郎同样糟心的要命,不止是生活会因此变得一团糟,一些人还因此对男性产生信任危机。不过,也有人因为"嫁错郎",反而改写了自己的后半程命运。
子涵的名字好听,长相和身材也同样好看,就是身高有点含蓄,含糊一点,勉强够160公分,典型的娇小玲珑型。子涵和很多人一样,在北京上完大学,就地留下来当了一名北漂,不过,子涵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她在这里有一个交往的对象——北京土著。为什么说"交往"对象而不是"恋爱"对象?原因很简单,因为子涵觉得自己有点一厢情愿,对方跟她认识一年多,而一年多前刚认识的某个晚上,子涵没有把控好自己,把自己的身心一股脑给了大帅哥,那之后她就成了"男朋"友需要时的女朋友,大多时间,自己一个人住在"男朋友"闲置在沙窝那边的小院子里。
"男朋友"应该有点身份,或者是家里人有地位,否则,子涵不会那么轻易进入挤破头的商业银行上班,而且还是在有揽储指标的信贷部工作,正因为如此,所以子涵的上班时间没那么死板,上下班时间,包括坐班都相对自由,这就是大银行机构的好处,完成任务量,奖金工资照拿,还没人指手画脚管你。子涵记得清清楚楚,从她进入这家银行开始,她的月度揽储指标,从第一年的500万,逐年提升到现在的3000万/月,一年就是3.6亿揽储任务量。她是行里唯一一个除了部门正副职外按月完成任务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因此给她落实了户口政策。
收入不错,住着"男朋友"位于美术馆附近的小四合院,还有一辆BMW红色五系供她代步,"男朋友"还按月给他一些零用钱,如果不是意外发生了"安全事故",子涵自己说的,她似乎也没有那么迫切要结婚,但是,"中招"了就不能不想,这是来自于小地方的子涵与别人略有不同的传统意识——结婚才能生子。"男朋友"也是第一次开始正视这个问题,但显然,"男朋友"求子心切,早就明文规定不得进行胎儿性别检查,身份可疑的"男朋友"不但安排了检查,而且确定子涵怀的是个男孩。子涵别的要求没有,就一点,不结婚不生孩子。
婚是结了,孩子也足月生产下来,美中不足的是,他们的婚礼没在北京操办,而是回到子涵的老家,那个连四线城市都很勉强够格的小城市办的婚礼,在子涵爸妈的"小心眼"下,从男朋友转换为"丈夫"身份的老公也很大气,于子涵生产前,很快就在小四合院的房本上补上了子涵的名字,神奇的是,等到新房本下来,那上面居然只有子涵一个人的名字。子涵那阵子觉得特幸福,谁家房本不希望夫妻双双具名嘛。她老公就这么好,这个小四合院的房本,只有她自己的名字,而且,婆婆还给了她一笔"育子费"。这时候子涵才明白,原来夫家在四九城是个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豪门之家。
按规定,产假休完就得上班,但婆家不同意,加上老公又哄又骗,子涵到了孩子周岁才重新回到单位,这期间因为揽储指标一直是足额足量完成,工资奖金也足额足量发给她,这么说吧,子涵是"生产工作两不误",到年底,甚至被评为"优秀职工",又拿了一个大大的红包。美中不足的是,有个"模特"找上门,嘚吧嘚吧一通说,子涵才大概明白,原来这人是老公养在外面的"金丝雀",从时间上推,自己怀孕那会儿,他们就勾搭上了。
这事儿肯定得闹。老公理亏,也不辩解,估计是怕"家丑外扬",等子涵哭累了,就问她打算怎么办?而且很快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保持现状;二,离婚,但孩子归他,其他条件按子涵意思办。 什么叫保持现状?就是默认你在外面彩旗飘飘繁花似锦?想得美!孩子归你?那你不如杀了我!子涵接受不了有人分享自己的老公,离婚是必需的。这时候才显示出子涵这个小女人的韧劲和坚毅,她也提出两个解决方案,1、协议离婚,孩子归她,但孩子爸随时可以看孩子,并按月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多少另议;2、起诉离婚,孩子抚养,包括财产,听由法院判决。
两个方案都围绕着离婚一个主题,无非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这是要一条道走到黑的劲头啊。婆婆跟子涵沟通了无数次,子涵仍然不松口,婆婆回家估计也说服不了惯于拈花惹草的儿子,无奈之下,接受了子涵协议离婚的方案,只是千叮咛万嘱咐,让子涵信守承诺,做奶奶的每周至少接孙子回家过个周末。没几天,子涵跟老公办理了离婚手续,按照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沙窝这个小四合院,以及八里庄那边一个青年公寓的六个单位,归到子涵名下。至于孩子的抚养费什么的,前夫还算有人味,给她写了一个"入股收据",载明子涵实投资金多少多少,占股多少多少,每年保底分红不低于200万。
没离婚前,老公回家就少,子涵早就习惯了自己和孩子两人的生活,只不过就是从已婚变成了离异而已。 以前婆家给找了两个保姆,一个带孩子一个负责做饭操持家务,离婚后,子涵把爸妈叫来北京,爸妈反正快要退休了,正好在家带孩子,请两个保姆的钱省下来,一家人好吃好喝也用不完,这笔费用可是落实在前夫身上的,子涵花起来一点不心疼。子涵无疑是"嫁错郎",但也并非因此落魄一蹶不振,所以说,嫁错郎不怕,怕就怕不能争取到自己的利益,"利益",这是没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必须极力争取的权益。否则,过期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