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封建社会发展时期,妇女的社会地位长期都是低于男性的,这在我们今天看来是一个不可磨灭的事实。但是在某些社会时期,就是妇女和妇女之间的社会地位也是有所不同的,这又是由什么因素导致的呢?就比如接下来我们所要说的南北朝时期北方妇女的社会地位就比南方妇女的社会地位要高,这是为何呢? 南北朝时期,南北方妇女社会地位差异体现在哪里? 从当前一些可考究的资料来看,南北朝时期社会妇女的地位差异主要体现为:北方妇女社会地位较高,南方妇女社会地位偏低。但整体而言,南北朝时期和其他朝代相比,妇女的社会地位要高得多。 对于南北朝时期妇女社会地位差异的体现,我们整体可以进行这样的归纳:北方的妇女拥有较高的政治地位,再借助家族力量或者"母凭子贵",走上了政治舞台;南方的妇女虽然也有这样的经历,但是和北方相比较起来,人数规模上就显得比较少了。其次,南北朝统治下的北方妇女在个性方面是极其特殊的,她们经常追求个性解放,追寻自由和开放,不管是在社会生活方面,还是在家庭婚姻关系方面,她们都拥有足够多的话语权。这和南方的妇女比较起来,是拥有绝对性的优势的。南北朝时期,造成南北方妇女社会地位差异的原因有哪些? 南方和北方妇女社会地位形成较大的差异,这和地域关系、统治者思想、社会风气等都是有较大的关系的,具体而言,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 第一,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受到传统文化影响较浅,南方中原朝廷政权依旧受到封建礼教思想束缚。在南北朝时期,汉族普遍居住在南方地区,他们接受到的是秦汉时期以来的儒学思想,男尊女卑的观念早就深入人心,封建等级秩序已经全然建立。生活在这种背景之下的妇女地位想要提升到和男性一样,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不管是他们身边的其他男性,还是统治阶层,都会利用封建礼教思想和儒家传统观念去束缚和控制女性,让她们的社会地位处于较低状态。但是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就不同,他们受到的儒家思想影响和传统封建礼教思想的影响较少,反而受到北方氏族制度影响较多,推崇妇女,尊重妇女,从而让妇女的社会地位得以提升。 第二,南方妇女受到门阀士族制度影响,北方妇女广泛参与经济和家庭活动。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方推行门阀士族制度,在婚姻关系确立的过程当中,她们通常都会成为政治的"牺牲品"。而且她们需要面临严格婚姻制度秩序,在建立婚姻关系之后,就必须要听从男性的意志,这就导致了南方妇女的社会地位普遍低下,哪怕是出身名门贵族的女性,也不具备多少话语权和行动权。但是在当时的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当中,女性在建立婚姻关系之前和之后是处于两种状态的。对于有条件的家庭,会在女儿未出嫁之前提供充足的经济支撑,保障社会生活的继续,婚姻关系建立以后,妇女就要承担家庭责任,投入到社会生产活动中去。不管是畜牧业的发展,还是农业的发展,又或者是手工业的发展,都能够看到妇女的身影,她们已经成为了社会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这里也就可以看出,北方的妇女在自由度和责任度方面,已经超越了南方妇女。 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南北方妇女社会地位差异产生主要是因为南北方统治者在思想意识方面有所不同,以及南北方的妇女在生产生活活动当中的参与度不同。当然,还有一些比较小的影响因素,比如女性自身的性格、家庭在统治集团中的地位等,在这里我们不做分析。南北方妇女地位的差异为何会逐渐缩小,并且最终走向融合? 在对南北方妇女地位差异的了解过程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南北方妇女社会地位之间的差异在逐步的缩小,并且最终走向了融合状态。 其中的原因是非常简单的,一方面是因为南北朝后期国家逐步趋向于统一,不管是统治制度还是思想意识,北方都逐渐的趋于接受了南方,在制度和思想方面区域融合,从而减小了南北方妇女社会地位之间的差异。另外一方面,伴随着分裂国家的结束,统治者开始推行同样的"妇女观",也就是用各种手段压制社会妇女地位,从而使得北方妇女的社会地位逐步降低,和南方持平。 综上所述,在南北朝时期,南北方妇女社会地位的高低不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是伴随着国家的统一和发展,南北方的妇女的社会地位趋向了融合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