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大学生一男一女不顾现场人群,坐在广场上当众做出不可描述之事,尺度之大被路过的学生拍下并发布到网上。 视频中一男一女在广场观影台的一角做出不雅之事,视频中虽然配了激烈的音乐背景声,但依然能听到周围的人群声。这对大学生当众做出如此不可描述之事,扰乱了公共秩序,违背公序良知,理应受到人们的谴责。 然而,该视频在网上发布后,评论区"翻车",出乎人们意料——评论极少见谴责这对大学生的人,反而对这位偷拍并发布到网上的人大加谴责。 如下图所示,评论中获得众网友支持的前3名,排在第一网友看了视频表示:雅不雅关你什么事了?碍着你什么了?你嫉妒啊?还有,你这属于偷拍啊,侵犯人家肖像权。 接着又有一高赞网友评论:拍得人也可耻。下面有人随之附合:拍的人不放出来,不可耻。因为是无意中拍到的。放到了自媒体上,是可耻的开始。 排在第三位的网友评论:如果不播,就几个人看到,你这一播出来,多少人知道了?到底谁不雅?而网友也随之表示支持称:一个不雅,一个违法。 虽然评论中也有少数谴责做不可描述之行为的大学生有背伦理道德,但大多数网友对其不雅行为的谴责较之对偷拍者的行为的谴责更加宽容,很多网友表示不雅行为虽然不道德但却不犯法,而偷拍者的行为才是犯法行为,甚至有人表示,应该追究拍视频并传播者的刑事责任。 那么,在公共场合做出不雅行为的人与偷拍此视频并传播的人,是否违法呢? 首先,在公共场合做出不雅行为的人,有人认为其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那么该视频中的这种行为算不算扰乱公共秩序呢? 小徐老师翻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发现在扰乱公共秩序的七项行为中并未将这种有伤风雅的行为定为扰乱公共秩序,毕竟视频中的这一对年轻人也极不希望引起他人的注意。 正如评论中所言,这种行为虽不道德,但还没有到犯法的程度。那么偷拍视频并网上传播的人呢,他们是否违法呢? 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偷拍行为一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肖像权,一旦在上传网络,又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的违法行为,如果传播范围广,影响大,将受法律制裁。 传播淫秽物品或信息的,轻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重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3000元以下罚款。 不过,此视频中做不雅行为的两个人都被上传视频者重重打码,似乎不存在侵犯他人肖像权及传播不该传播的信息的违法行为,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还起着警醒人的作用,因此此人的行为应该也在受道德批判层面。 综上所述,年轻人无论出于什么心理,在公共场合做不该做的事都属道德缺失,法律意识淡薄的行为,一旦公然挑衅法律底线,就一定会受到世人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总之,从此次评论"翻车",人们对上传此视频的人的看法来看,世人越来越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对保护他人隐私权、肖像权有一定的法律认识,而对那些不尊重他人隐私权,偷拍他人隐私,侵犯他肖像权的人越来越零容忍。这也时刻警醒我们每个人做好自己,任何时刻不要挑战道德及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