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点评大赏#不过就是一个农妇趁着家人全部外出,同一个问路的摄影师享受了一场为期四天的婚外激情。 弗朗西斯卡和罗伯特金凯能将这段婚外情彼此惦念一生,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只有四天。 最新鲜、最热烈的时候,硬生生折断,这才成就了一生挚爱吧?真正三五七年纠缠下来,激情早就磨成了灰。 一个是骑着彗星尾巴到来的豹子一般的生物,他有点腼腆,又激烈得像一支箭。一个是被二十年的婚姻磨淡了岁月却风韵犹存的半老农妇,架不住心里的小公举要苏醒。 这段婚外情得以顺利发展,弗朗西斯卡那张邀请二度晚餐的字条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就是这张字条将暧昧推进到激情。 农妇特意进城去买了一条粉色连衣裙,并在以后的岁月里将它收藏了一生。 即使在自以为最深爱的时候,弗朗西斯卡也拒绝了罗伯特提出来的,等她丈夫回来,他同他谈谈,然后带她离开的建议。显然罗伯特并不打算以私奔的方式拐走别人的妻子,他是认真的,他选择面对。 弗朗西斯卡拒绝的理由很正当,她若跟罗伯特走了,她的丈夫和孩子将会成为别人议论和嘲笑的对象,他们从此在这个小镇再也抬不起头来——真是一个充满责任感的主妇! 弗朗西斯卡的余生,既享受着家庭邻里的平淡嘈杂与温暖温馨,又念念不忘与罗伯特四日激情。 在她的认知里,四天之内,罗伯特给了她一生,给了她整个宇宙,她从来没有停止过想他,他几乎无处不在。 但她又从来没有减少对丈夫儿女的感情,她肯定自己留下来是做对了。 她当然做对了,她一辈子活出了别人两辈子的人生,可谓丰富多彩。 罗伯特爱上弗朗西斯卡那年五十二岁,即便这个时候的他状态再好,也不可避免地、快速地走向衰老。 故事的后记中,他再度出场,在肖蒂乐队一个萨克斯管吹奏手约翰的眼里,老年罗伯特是这样的——可真是个怪里怪气的外乡老汉,穿着件仔裤,靴子,桔黄背带,拿出那老掉牙的破相机,看上去简直就不像还能开得动……开头的三分钟那小子就站在那儿盯着我看,真是死盯着我看,那是你从来没见过的最冷冰冰的蓝眼睛。 罗伯特金凯,孤独而衰老。 后来他俩成了朋友,算不上知交,就是一对老家伙随便谈谈心那种模式。 再后来,罗伯特讲了藏在心里很久很久的一件事、一个人,从下午讲到晚上,讲的时候像个诗人。 罗伯特一边儿说一边儿哭,大滴大滴眼泪往下落,老人才这么哭法儿,约翰觉得也就是萨克斯管才这么吹法儿。 约翰花了三个月时间写了一支曲子,一个星期二晚上,罗伯特又出现在听众席里,约翰为他吹了这首"弗朗西丝卡",为分离的那些岁月,为他们相隔的千万里路,第一小节有一句,好象是在呼唤她的名字——弗朗……西丝……卡…… 一九七九年,丈夫理查德的葬礼结束后,五十九岁的弗朗西斯卡试图联系六十六岁的罗伯特金凯,没能成功。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日,弗朗西斯卡收到一个邮包,寄件人是一家法律事务所,受罗伯特金凯先生委托,将相机等遗物寄给她,因为他没有别人可以留交。 罗伯特金凯还委托律所,将自己的骨灰撒在罗斯曼桥——弗朗西斯卡于落日余辉中从廊桥走出来,这是罗伯特人生的定格。 一九八九年一月,弗朗西斯卡去世,一个邻居发现她趴倒在厨房的餐桌上,终年六十九岁。 她的遗嘱是把遗体火化,骨灰撒在罗斯曼桥,火葬在当时的麦迪逊县是一件不寻常的事。 也许弗朗西斯卡是觉得活着的自己奉献给了家庭,而死后的灵魂可以和罗伯特金凯自由起舞。 在罗斯曼桥孤独飘荡了七年的罗伯特,这算是,心愿得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