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与林生斌的公益基金论
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文化思想大繁荣的时期,真正做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有些观点和论断将长久地发出智慧的光芒。在这诸子百家中,有一家不是那么出名,知道此家的人不太多,因为他无法做到富国强兵,伐交引援,所以并非显学,不被统治者所喜。我说的是名家,差不多就是后世说的逻辑学家吧。名家的代表人物是公孙龙,这哥们做过赵国平原君赵胜的门客,不知是否与那人自我推荐的毛遂有过什么交集。反正平原君带着毛遂等二十位所谓文武双全的门客前往楚国求救时,只成了毛遂一个人的男高音独唱舞台。公孙龙是否跟着去了,不知道,就算去了也只是因人成事的碌碌之辈吧。
公孙龙最出名的就是那个"白马非马"论。"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就里面就涉及到具体与抽象,共性与个性等哲学问题,也还有种概念等于种差加属概念等逻辑学问题。反正就是 别人讲马,他强调白。诡辩嘛。
近日,公孙龙的嫡传N代弟子出山了。此人就是杭州保姆纵火案的男主角林生斌。当年火灾发生后,他可是信誓旦旦地对天下人说,要把所有赔偿款拿出来成立一个公益基金, 专门用来帮助那些在火灾中受害的人群,用来提升中国高层住宅的防火减灾水平以及促进家政行业完善保姆的甄选机制。 听听,满满的正能量,足足的高大上。实际情况呢?四年过去了,既没听到楼梯响,更没看到人下来。经人再说催问,说是 由于"客观上有相当大难度,未达成所愿," 总括一句话,成立一个基金在法律上在组织有很大的难度,所以呢,也就不成立了。到底有多大难度?本人及周边朋友没有成立过,所以也就无法评判。但麻烦拿出受理组织申请及注册商标申请的回执单来嘛?也没有,没关系,您现在就把这笔钱来拿出来以特定名义捐给希望工程之类的公益组织吧。不好意思,钱花完了,而且我一分钱也没拿到。怎么花的呢?"赔偿金的67%用于偿还火灾房屋的贷款、16年公司的银行贷款、小贞和孩子们的后事及墓地、期间产生的维权费用等相关事宜。余下的33%(远高于法定比例)全部留给了岳母岳父。"这又是一个文字游戏,全部留给了岳父岳母,支付了吗?还是这笔钱一直在您帐上,(岳父岳母找我打官司胜出的话我再考虑转给他们,)但支配权一直在您手上?虽然看似林生斌先生没有得到更没有花费赔偿金,但实际上,"房屋还贷""公司还贷",不是您受益吗?
总之,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关吏讲马不能出城,着眼点是马,公孙龙强调白;林生斌的公益基金论,别人希望的是公益,他强调的是基金(难办)。还真是一脉相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