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代孕事件牵出热议话题代孕该不该合法化?
粉红色的乔治:
天降大瓜,郑爽在美国代孕生子,而且还不是一个,是两个孩子。这可算是进入2021年以来的惊天大瓜了,其中的是是非非众说纷纭,但更多的人对郑爽选择代孕并准备弃养孩子的行为提出批判,认为她没有资格作母亲,更不应该以如此负面的形象继续混迹于娱乐圈。
对于郑爽和张恒在此事件中的是是非非其实我并不感兴趣,真正让我陷入思考的是这个话题引发出的关于代孕合法化的论调。
代孕目前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也因此,郑爽才选择了去美国。那么代孕是否应该合法化?
我个人反对代孕合法化。
第一,从血缘关系上来讲,代孕生产出来的孩子,到底跟谁是亲子关系?是受精卵的提供者还是提供代孕的母体?有人说从生物学角度上来讲,受精卵决定孩子的遗传因素,而代孕母体和受精卵的提供者是租赁关系,所以受精卵提供者才是孩子的妈妈,但是受精卵需要在母体中怀胎十月方能生产,形成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而在这十个月期间,受精卵的成长是需要母体提供血液以及所需营养的,这样的条件下生产出来的孩子不可能不受代孕母体生物特征的影响。换句话说,孩子的身体里一定包含着代孕母体的生物属性,他与代孕的母体存在着无法分割的关系。
第二,支持代孕合法化的人,是以自由选择论为理论依据的,认为人的自由选择权是不可侵犯的权利,而且代孕也是你情我愿的事。
如果一切以自由选择权为评判标准,那么整个社会将陷入不加限制的状态,市场的规则将变成待价而沽,不但代孕合法,就连买凶杀人、嫖娼卖淫、买卖器官、收受贿赂也一样合法,那这个社会还何谈公平和自由?一旦市场实行待价而沽,将会成为强者掠夺弱者温床,不加限制的自由只能加放大强者对弱者的霸凌与掠夺。
代孕不合法以及禁止买卖器官和卖淫嫖娼,正是避免让那些弱者沦为被侵害的一方。
也许有人会说,别人一个愿意花钱,另一方愿意提供服务,一个愿意买一个愿意卖,你反对个啥劲儿?又不伤害第三人。说这话的人忽略了一个问题,如果这一切合法化了,出卖身体提供服务的永远是弱者,而被服务者永远是强者,而且这中间有很多问题,例如说代孕之前是需要签协议的,一旦母体出现健康问题,将会被退单,代孕妈妈不但拿不到钱,而且身体健康将会受损。
选择代孕的妈妈们,大多数是受生活所迫,当然也有一部分人好逸恶劳,通过代孕赚到的钱比别的工作来得要多要快,这样就更偏离了我们的主流价值观,况且,那些迫于生活压力选择代孕的妈妈们所遇到的生活困境,很多都应该得到社会帮助,而不应该以出租自己的身体来解决生活问题。
不单郑爽代孕,徐静蕾也是代孕支持者,她们都是有资本有能力的人,中国不允许可以去外国,代孕即使合法了,能享受这项权利的也不会是穷人,而伤害的却一定是穷人。
第三,一旦代孕合法化,也就意味着人的生育权可以合法交易,这就意味着人最基本最神圣的权利也被贴上了标签,这样的话,生出来的孩子就变成了商品,这对伦理道德是一种巨大的冲击,我们几千年建立起来的血浓于水的情感关系就会土崩瓦解,我们的社会将会从根本上被物化,被资本所吞噬,那将是一个极其冷漠的社会。
这关系到一个国家和社会的道德底线,所以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拿来买卖的,有些东西例如生育权,才是真正的神圣不可侵犯的。
当然,以上是从社会责任感方面来说,从个人而言,通俗地讲,如果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爹不是爹来娘不不是娘,儿子不是儿子,女儿不是女儿,你觉得生这个孩子的意义何在呢?
郑爽的这件事从根本上挑战了我们的伦理底线,无论是代孕还是弃养对中国人而言都是无法接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