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柳 自2021年8月起,国务院、中宣部、文旅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密集发文,针对文娱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全面系统的综合治理。 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针对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违法失德等文娱领域突出问题,部署综合治理工作;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提出取消明星艺人榜单、严管明星经纪公司、规范粉丝群体账号等十项措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坚决反对唯流量论,坚决抵制泛娱乐化,坚决抵制高价片酬,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开展专业权威文艺评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召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工作者座谈会,以"爱党爱国、崇德尚艺"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及人员管理;文化和旅游部召开全国文化和旅游行业加强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国务院印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指出要严格管控诱导未成年人无底线追星、拜金炫富等存在价值导向问题的不良信息和行为……短时间内,如此高频度、大力度地开展文娱领域治理,实属罕见,足见此次综合治理的决心。 长期以来,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出了一大批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精品力作。但与此同时,随着文娱产业迅速发展,"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有以新方式、新手段复燃迹象;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耽改"之风等新情况、新问题迭出;一些从业人员政治素养不高、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滑坡,违法失德言行时有发生,不仅严重制约了行业发展,更冲击公序良俗、污染社会空气。中宣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综合治理突出问题导向,各部门协同发力,既要加强源头治理,又要做到全链条覆盖;既要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又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文娱综合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综艺报》专访多位文娱制播领域知名人士及行业专家学者,大家纷纷建言献策并表示,此次文娱综合治理意义重大,各部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将有力规范市场秩序,遏制行业不良倾向,引领向上向善社会风尚。 尤小刚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会长、 导演、编剧、制片人 建议实施影视从业人员注册登记制 采访 · 整理/钟茜 近期,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文旅部等各大部门,针对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违法失德、高价片酬等文娱领域出现的问题,开展了综合治理工作。我认为此次整顿是必要的、有利的、有效的,更应该是有长效的。 此次治理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是制度上,我们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市场模式?二是组织管理上,影视从业人员应该纳入什么样的管理体系? 首先,从剧集市场模式来看,目前制播分离的模式基本已经名存实亡,传统媒体正在衰退,和互联网平台相比,竞争力不足。目前的主流模式是互联网平台组织人马拍戏,形成圈层化的结构。当然,互联网平台这些年有了长足的进步,也投资了一些好片,但是总体来看,平台根据数据和流量要求创作,内容的创新性就差了,这也是目前创作环境中出现的问题。 其次,针对影视行业从业人员,并未建立起新形势下文艺队伍的管理方式和组织方式,仅仅是靠经纪人或经纪公司在背后运营。经纪人的素养良莠不齐,再加上流量炒作,才会形成"饭圈"文化和"流量至上"。其实背后就是四个字——追名逐利。 管理部门当然看到了这些问题的危害。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明年党的二十大将要召开,到2035年我国将建成文化强国。如果泛娱乐化倾向愈演愈烈,将来我们充其量是个娱乐消费大国,并不能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上进行文化创新,更妄谈文化强国建设,所以针对文娱领域的综合治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们应该怎样建立新时代的文化队伍?影视行业属于公共文化范畴,我建议实施国家层面的影视行业从业人员注册登记制。它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经济服务管理体系,所有影视从业人员都应进行注册登记。形成登记制度之后,行业可以对从业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其中还可以包括合同备案、职称评定。有了职称评定这样的评价体系,行业可以参照职称制定片酬价格范围,这样也能约束演员的"天价片酬"。 影视行业严格来说,也是大规模的生产行业,建立从业者的组织管理体系后,还可以为有需求的从业者提供缴纳"五险一金"、法务保障等服务。总之,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有利于保证此次文娱领域的治理切实有效,并从制度上保障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 饶曙光 中国电影评论学会会长 建议优化影视作品排行规则,建设专业评价体系 采访 · 整理/钟茜 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等各部门,出台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措施,如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及真人秀节目,选秀类节目要严格控制投票环节设置,严禁引导、鼓励粉丝以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变相"打投"——这些抵制不良"饭圈"文化和泛娱乐化倾向的举措,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及时的。 "饭圈"文化中的粉丝应援经济、粉丝互撕、畸形审美、鼓吹"颜值即正义"等现象,对青少年的心理和健康成长产生了不良影响。刷分、控评、数据造假等现象,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专业的、建设性的文艺批评的开展,影响了影视行业的舆论场,乃至整个娱乐生态。 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背后,有利益驱使,也有资本推动。另外,影视作品制作及艺人经纪等方面,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垄断趋势,或者说"利益固化"。对此,我们应该保持足够的警惕和防范,避免其发展成为娱乐领域全局性的垄断。 我国影视行业的良性发展需要一个更加健康的舆论环境,让那些坚持艺术创作初心的艺术家有更大的平台,得到更多的回报,而不是去造就所谓的流量明星或者背后的资本。大家都去追逐流量和商业利益,有价值的好作品反而得不到关注。 针对文娱领域治理,如何才能形成有针对性、有效的措施?我建议多管齐下,形成一套"组合拳":一方面是政策的引导,另一方面是制度的建立。比如,可以优化调整影视作品的排行规则,按照政治性、艺术性、市场认可、社会反响等维度,建设专业性的评价体系。比如,海外经常有诸如"十大影片"这样的推选,建立在专业基础上的排行规则,能够得到业界的认可,让真正高质量的作品得到合理评价和推荐,获得更多关注和市场认可。 无论在任何时代,影视作品都是故事和内容为王,"小鲜肉"流量们或许能带来一定的关注,但也有事实证明,他们参演的作品并未取得亮眼的市场成绩。对影视作品来讲,最终还是要回到内容生产,回到故事本身,回到人物塑造。比如,最近出圈的电视剧《觉醒年代》《山海情》,靠的都是口碑效应。 创造风清气正的互联网舆论环境、影视创作环境,是我们所有人,尤其是主流的、专业的电影批评工作者一直以来的夙愿,未来,仍任重而道远。 陈少峰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 可考虑"作品审核机制"并成立"审查委员会" 采访 · 整理/钟茜 此次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相当于给行业列了一个负面清单,规定了政策监管的底线,未来会对娱乐行业产生很大的影响。这一系列举措除了清理整顿娱乐领域不良现象,更是引导行业朝着高质量方向发展。 具体来说,一方面,此次治理要求规范艺人经纪,提高准入门槛,可能会影响一些明星的个人成长。另一方面,未来内容生产的标准会提高,娱乐公司在制作节目、影视作品时,会更注重演员、题材、尺度的把控,以更符合政策的导向。但行业需要一定的时间来适应新变化,好的作品可能不会在短期内大量涌现。对于创作者来说,需要更加努力,才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总的来说,文娱领域的内容生产需要转型升级。 目前,国家大力倡导文化自信,需要更加优秀的文化产品来体现。所以,不管是娱乐行业的整体氛围,还是具体的影视文化产品、艺人个人素养,都需要逐步提升。 对于如何将各部门出台的文娱领域治理措施落地、细化,今后可以从限定性的角度,找到一些评判标准。比如哪些内容、行为、人员是不被允许出现的,出了什么问题的艺人会被列为失德艺人,可以形成一个负面清单,并按照负面清单进行清理整顿。 此次治理有不少围绕艺人管理的举措,比如严惩偷逃税、"阴阳合同",这些行为影响市场经济,必须严肃处理。比如,明星是公众人物,言行涉及社会风俗,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打击违法失德艺人也很有必要。另外,对于如何限定演员的"高片酬",也值得探讨,比如演员收入太高,但作品质量太差,其实可以通过作品审核机制来控制,作品无法通过审核,演员自然也无法获取高片酬。 另一个业界的讨论是演员是否应该持证上岗,我认为意义不大。如果持证考核要求太高,演员门槛随之抬高,会造成影视行业人员流失。但如果持证考核标准很低,这种基础性的准入资格证,也会失去意义。因此,我认为演员持证本身不是问题,一个更好的办法是通过成立审查委员会,对最终作品能否进入发行环节来进行把控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