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林屏幕上俩男人含情脉脉地对视冒犯了我,网友存在即合理
近几年来耽改剧深受年轻人的喜爱,从《镇魂》到《陈情令》再到《山河令》,男男CP深受年轻人的追捧。
其实早在七十年代初期,就已经出现过男男CP,最早的狄姜CP掀起了当时在华人圈被压抑很久的同性恋观念的一角。狄龙和姜大卫被电影公司刻意捆绑包装了一段时间,直到后来二人因番位之争出现了矛盾方分开宣传。
到九十年代中后期,先后出现同性恋题材电影《断背山》及《蓝宇》,胡军和刘烨因为合作了《蓝宇》之后很多少极少同框。
同性话题在当下思想意识已经相对很开放的时代背景下,变得不再那么敏感,但是从社会主流价值观来讲,对同性恋是做边缘化处理的。
主流价值并不明确制止同性恋,但从不主动宣扬。
最近编剧汪海林就当下以由同性恋男男CP为题材的耽美小说而改编的耽美剧进行了批判。
我看了汪海林的相关视频,他的观点总体来说是比较理性的,并不偏激。他认为耽改剧是打了情色的擦边球,为了过审将同性恋改成兄弟情,但在表达方式上却又刻意地犹抱琵琶半遮面,汪海林直言,两个男的在屏幕上眉来眼去含情脉脉的耽改剧是对很多观众的冒犯。汪海林并不反对耽美小说以及耽改剧的存在,因为市场有需求,而且从人性的角度上来讲,也应予以理解,但是对尚未形成正确三观青少年来讲,过度宣扬这种小众的情感趋向,会让青少年迷失,他们可能会受这些剧的影响,认为同性之间的感情更加纯粹,更加具有时尚感。
汪海林建议类似的剧集应该减少宣传力度,至少在中国现有的价值观念下,耽改剧哪怕作为商业模式也应当有所收敛,以免对青少年形成负面影响,毕竟他们还没有分辨能力。
我在相关视频下面看到了这样的一句评论:存在即合理,你觉得被冒犯到,你可以不看,我们喜欢看。
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思想的自由,但是这些年我经常看到这五个字——存在即合理,尤其是被用在类似的话题下,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
我们先来看看存在即合理的理论含义:黑格尔认为,宇宙的本源是绝对精神(der absolute Geist)。它自在地具备着一切,然后外化出自然界、人类社会、精神科学,最后在更高的层次上回归自身。因此,凡是在这个发展轨迹上的就是合乎理性(vernünftig)的,也就是必然会出现的、是现实(wirklich)的。反过来讲也同样成立。 这才是"存在即合理"的本来意思。而不是简单地理解为存在的事物就有它存在的原因。 无数现象符合某种"理"(reasonable),有其出现的reason,但并不一定是通常语境下的合理,亦即"正确的(right)"的,例如犯罪。
要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有必要了解当时历史环境中的"理念论",这是关于现实、存在,与理念、理性、真实的哲学上的探讨。
其实黑格尔的原意是:存在即现实,即存在必然有因,而非人们后来理解的存在即合理。如果非要说存在即合理是对的,那这里面的"理"并非道德理法之理,而是自然生存之理。
如果说存在即合理,那么恶也存在,那它合理吗?显然不合理,更不合法。
同理,耽美小说在当下的道德理念下,很显然只是小众文化,你可以说喜欢的很多,但相比于主流文化来讲,它依旧处于小众文化,毕竟耽美文化所宣扬的东西从根本上来说是有悖于社会良性发展的。
对于成年人来说,他们可能会选择尊重耽美圈自嗨,各自认取生活的模样,互不侵犯,但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讲,如果有人刻意渲染这样小众的文化氛围,将其变成一种时尚,让孩子去追捧,相信很多家长都是反对的。
我曾经认识三四个孩子,他(她)们本身并不是同性恋,但为了标新立异追赶潮流而刻意去发展一段同性恋,以此博取关注,其实他们真正喜欢的是异性,这样的现象不在少数,他们只是为了跟风,感觉做这样的事就是彰显个性,追赶潮流。
我并不反对真正的同性恋者,我也并不反感耽美文化,我尊重他们,他们有圈地自嗨的自由,但是如同我们不打扰他们一样,也请他们不要打扰我们。
存在即合理本身就是一句被误解的话,但却频繁地被引用,拿来扫射一切异己,而事实上其真正的含义为存在即现实,所谓合理,怕也只是合小众的"理",而非主流价值观念中的"理"。如果这句话是对的,那么杀人放火也存在,而且时有发生,但是它合理吗?
文艺工作者一定要肩负社会责任感,否则的话,会带偏年轻人的价值观,让小众文化在他们自己的小圈子里传播,而不应为了商业利益进行大肆宣传。
未成年人的精神园地应当保持洁净,不要用超出他们认知能力的文化去冲击他们,对他们的思想形成不良的影响,等他们有了分辨能力的时候,何去何从,由他们自己去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