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尊这事吧,我觉得是这女的太作了吧。典型的摔了不痛爬起来痛,分手长达这么久了,突然要公之于众,目的不言而喻。而且霍尊也没出来正面回应,大家看到的都是这女的在说,说好说歹都是她一个人说了算。大家也不能偏听偏信吧。 必须会,身为公众人物,带来的影响面很大,原本人畜无害,如今人人喊打。 这提问的人有问题吧?这不明显的影响了公序良俗吗?难道还有比这种更恶劣的道德事件?识于微时,靠女子的支持,最终成功了,然后就开始狗血事件的开始。这不就是当代陈世美吗?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而且还是9年。最后还有各种下三滥的手段对付一个全心全意爱自己的人,良心呢?于情于理都难容忍如此恶劣之徒。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只谈不违法,这是对普通人的标准。强烈建议广电封杀,心眼是真的坏到根儿上了,败坏了道德人伦。 1,恋爱自由,有恋爱的自由,也有终止恋爱的自由。 2,清官难断家务事,何况还不是一家人。 3,一面之词,有可能只是过往生活的选择性碎片,而不是全部。 4,请参考董洁,潘粤明事件。 不是说这个陈露小姑娘就是董洁那样的人,而是除了当事人,公众很难分辨两人世界的真实情况。 5,除非是脚踩两只船这样的事,有图有真相。罗志祥,文章,吴秀波,渣男。 6,除非有犯罪情节,可以取证并量化。宋喆,渣男,送官! 7,劣迹艺人是一项指控,表明可以诉诸于公权力和社会团体加以惩治。 但劣迹如果指的是违法行为,边界清晰,概念明确,取证有法,也容易取信于人。 可如果是用道德来指控一个人,它毕竟不是成文法。那就必须依据足够明确细致的准则,毫不模糊,才能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违背道德。 可是道德还有很多边界不够清晰,或者即便清晰也无法取证和量罪的领域,在这样的领域,请慎用公权力。 这同样是为了保护个人。 是!首先,出了名就忘恩负义,以为自己多了不起,别人配不上他了!其次,又要装好人,给别人冷暴力,要别人自己说出来分手,说好的补偿,出尔反尔,还给前女友下套,这个是什么,是害人!这样的表里不一的人不配当明星。有很多说就是谈个恋爱嘛,合则合,不合则分,可是这是不合则分吗?这分明藏着祸心!如果每个艺人都这样,那年轻人会不会学,难道真的是世风日下了吗? 如果这样也算,估计整个娱乐圈全军覆灭啊! 如果对婚姻和一生一世的追求都成了一种罪过和错误,那么所有的恋爱都是耍流氓!所以霍就是耍流氓! 不知道男性怎么想的,作为女性,感觉渣,女孩子有几个九年,最美的青春和美好,换来的是背后的算计阴谋,不想在电视上和新闻里看到这男的。 人品太渣,太自以为是了,不用官媒去封杀了,观众恶心他了,虽然本来他也不火,这回凉了。 其实他在娱乐圈吸粉的秘诀就是古风禁欲仙气飘飘的人设,摔下神坛了,让女粉觉得"挺丑还油腻的一男的" 霍尊以后谁用谁倒霉,劣迹艺人杠杠的!看看今天曝光他的聊天记录,我都看不下去了!他说的海gou丸是什么东西第一次知道!!和一个乐手发生不可描述的事情后,夸夸其谈的在群里聊天,大谈感受,根本就没把女人当人看,整个就是寻找猎物的感觉!这样的人抛弃9年几乎要婚嫁了的女朋友,基本上人品有问题是逃不掉了!陈露碰上他倒了八辈子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