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霍尊被曝900万协议事件?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解读?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就是耍流氓!一谈就是九年,一边花着别人的钱,一边哄着女孩要结婚。最后玩够了玩腻了一脚踹了。霍尊进了娱乐圈好孩子也学坏了,完全忘了她妈妈是怎样培养他的。
你功成名就人家无意见,但还要好事占尽,那就说不过去了。
社会普遍存在同理心,都偏向弱势群体。恋爱中男女,非旁观者所能感受。既然愿签九百万协议,本身是有补偿意愿。如果这个协议本身就是设好的一个坑,让女方跳。那这种人性之恶是没法原谅的。把本来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往刑事方面带,曾经的美好怎堪做到如此极致?那么男方以后立足于社会,将是寸步难行,没有人愿意与这种人为伍,必将千夫所指。
至于法律方面解读,现在还未有结果,不好评判。目前还是处于道德层面。
一个女孩把最好的九年给了霍尊。如果互相不爱了。可以说清楚和平的方式分开。给女孩必要的补偿。起码是对待感情的一份尊重。以劈腿的方式。逼走一个爱他如命的女孩。是不是太恶毒了。试想谁家的女儿遭遇这种事情。家人是怎样的感受。这是要一个女孩往死路上逼。太不道德。从此不会关注贵公子的歌。太给这个社会抹黑
一不留神就可能会被反蚀为敲诈勒索。
真正想给钱了事的,不是先协议,而是先付款。十年换不来一丝信任。
这种一上来就玩协议的,分明就是留着后手的阴暗。一个陪他十年的人,最终多半会为了一口气,而不是钱。十年光阴,哪里是用钱能衡量的?但一个虚伪的男人一旦原形毕露之后,眼里心里只可能是钱了。
不是一路人,放了人家姑娘,也算行善,多年以后,这姑娘定会感激他当年不娶之恩!
如果九百万两人协议分手费,在纸上写的明明白白,就不应该定性为诈骗,如果只是口头的威胁要九百万,男方如有记录,那就不好说了,或许会学吴秀波。
我想说自己个人对这件事的看法,谁家的女孩和男方同居九年不结婚,最后被甩,哪个父母会不痛心,九年的青春美好时光,换来的是渣男劈腿被甩。
奉劝女孩子们要自重,看清楚对方,如果恋爱三年还不结婚给女方个名份,只恋爱不结婚的那种,说不定女孩哪天又会被别人代替,这样的男人最好远离。
九百万不是小数目,虽然说明星很有钱,可他是不是心甘情愿给你九百万?如果不是,后果不堪设想,如果男方有证据选择报警,女方恐怕有牢狱之灾,返关吴秀波事件,就是个例子,谈恋爱吗?坐牢的哪种,难道你不害怕吗?
女孩们以后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洁身自好,不和他人长期同居,如果同居,也要个名份,即使离婚,法律上分割财产你也涉及不到诈骗二字!
恋爱需谨慎。远离渣男,及时止损。不然占尽你便宜,耗你青春时光,分手还玩套路,如不小心就让你坐十年牢,毁你终生绝不心慈手软心里爽。
在他低潮时,人家为他花了二三百万,现在他发达了,还人家九百万补偿被消耗的青春,比较合理。他想分手,也没问题,但欺骗人家就不行,这道坎任谁都过不去。
前有车,后有辙。吴秀波事件,女主角因敲诈勒索啷当入狱。签订协议标的为900万元,为什么数额如此巨大?一是女方自称给霍尊花了200-300万元,这是前提和基础,也是女方向霍尊主张权利的底气。二是女方八年的辛苦付出,就像给一颗幼树浇水施肥,眼看果实累累,却与自己无关。三个字"不甘心"。女孩也说霍尊身价也就千万,也许看在钱的份上恢复关系,也未可知。可能对女孩来说,人比钱重;三是霍尊大小是个名人,名气在,赚钱就容易。一旦出现负面舆论,如果被封杀,与坠落悬崖无疑。所以,他得买女孩的账。签协议女方为人为钱,男方为了保住名声。如果推翻协议,女方会将此事公开曝光。因为涉及到钱,如果霍尊方有心证明女孩以曝光为由,以威胁、要挟男方的手段,索取巨额金钱,就可能进入刑事法律规范的范畴,涉嫌敲诈勒索罪。女方风险不过在此!
这是未婚,什么吴秀波郎咸平的!那是已婚,想整人奥!
男人不给承诺女孩会跟他九年吗?承诺不兑现就是欺骗 ,感情骗子,何况还用了别人的钱,渣男,最后居然还设套要把女孩送进监狱,太恶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