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二十万天价咨询费的律师,是冒充的
近日一则"湖北武汉一癌症晚期患者欲卖房捐出遗产,10天被律所收了20万咨询费"的新闻,又将律师推上了风口浪尖。"10天""20万"每个字眼都拨动着神经,不论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也不论是否是我的同行,仅从朴素的人类情感出发,我都觉得这位所谓的"律师"与强盗无异。就像范志毅评价中国男篮一样:"连脸都不要了。"
这则新闻爆出来,作为律师我真是生气又无奈,生气是因为底下的评论都是在贬低律师,嘲讽律师,以前看到有人对律师存有偏见我还想试图回击一下,辩解一下,看到这个新闻我真是不想说什么了,无奈!律师的脸都让你给丢尽了。这二十万挣的,良心不痛吗?
冷静一下之后,我终于静下心来了解了一下这名"律师",果然不出所料,又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原来他不是律师,但是他丢的却是律师的脸。法律工作者是什么?他们是一批从20世纪80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一批人,大部分没有受过专业的学习,只是以前没有律师的时候作为公民代理过几个案件,律师制度兴起之后,为了给他们留碗饭吃,司法局给他们发了个证"法律工作者"。与律师有什么区别?第一、他们没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第二、他们不具有律师身份,不得以律师名义承揽业务。律师有职业道德,有律师法、司法局的约束,而他们没有。但是他们却到处以律师的名义行事,败坏律师的名声!胡乱承诺案件结果,满嘴跑火车,说认识某某法官、某某庭长保证案件能办成,然后漫天要价,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流氓思维忽悠着今天的当事人。但他们砸的却是律师的饭碗!
真正的律师非常爱惜自己的羽毛,不会像那些老流氓一样或者说大部分律师不会像他们一样,因为律师拿个证真的不容易,二十四年完成本科教育,才有资格参加"天下第一考"司法考试,通过之后熬过一年的实习期拿到律师证,再熬过三年才能勉强养活自己,每天风里来雨里去,面对法官的冷脸,承受当事人的埋怨,还有网友们的无端谩骂,头发一天不一天少,压力一天比一天大。
律师很可悲,好像命运并不是掌握在自己手里,莫名其妙的被人家砸了饭碗,还要替人家挨骂。各位以后再委托律师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律师证是律师身份的唯一证明!别再上当受骗!也希望国家出台政策约束一下那些肆无忌惮的人,别再让他们打着法律的幌子耍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