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之痛!私生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问题突显,谁来养?如何养?
近年来,诉至法院的同居关系子女扶养问题屡见不鲜,让人不禁为小朋友未来的生活感叹唏嘘!
"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才19岁,那时候也是太年轻了,不懂得很好的保护自己,但当时我们是恋爱关系,我不知道他有老婆,我不小心就怀上了他的孩子,他当时经济能力也很好,前几年每个月给孩子支付5000元的抚养费,但是后来他说自己生意遇到了困难,就再没有给过我和孩子一分钱,我也是无奈才起诉到法院……"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一般是母亲一方来法院起诉,她们各有各的艰难处境,也各有各的身份职业,但大多数都是一些没有什么经济能力的弱势群体,其实造成这一现状和这一结果与他们自己的选择也紧密相关。女性一定要自爱,女性在生育的这一方面确实存在很大的弱势,同时一旦有了孩子,母亲的身份和母爱的天性即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孩子受一丁点委屈。要对感情忠诚,不要有坐享其成的想法,为了金钱而去给别人当情人。男性要负起责任,不要玩弄感情,如果自己玩弄感情,那么也终将被感情玩弄。
婚姻是爱情的见证,也是感情的稳固剂,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关系的强硬纽带。但一些人总想跳过这一层合法关系,去追求一时的新鲜感,没有考虑为将来长远做打算,另外一些人则是厌倦了婚姻当中的平淡,从而出去寻找刺激。很多人有自己的婚姻和家庭,却没有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亲情,与婚外的男男女女存在不正当关系,更有甚者,在双方毫无准备和意愿的前提下,导致女性一方怀孕,这就导致了无数的同居关系子女扶养纠纷的产生。这极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同时也有违公序良俗。
每一个生命的出生都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不管他们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但仅仅依靠法律又能为他们保障多少呢。法律作为人们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最后的一道屏障,又能为权益受损的人提供多强的支撑呢?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旦诉至法院,大多就存在着孩子的父母不愿意抚养孩子,同时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但大多不愿抚养的情况往往发生在孩子的父亲身上。一般孩子的母亲会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亲,特别是有自己家庭的父亲,往往并不愿意抚养孩子。
法院常见的情况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双方均愿意抚养同居关系的非婚生子,那么法院需要就双方的经济能力,抚养条件以及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孩子的意愿来进行判决;第二种则是有一方不愿意抚养,另一方愿意抚养,那么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在愿意抚养的一方,由另一方向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第三种,法院也曾碰到过双方均不愿意抚养非婚生子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也会根据双方的各项情况来进行判决,像这样不负责任的父母,法律绝不允许其逃脱法律规定的义务,严重的情况还可能构成犯罪。
一个单亲妈妈带着孩子在社会上生存,可想而知十分的艰难,而法院根据各地经济水平情况不同所能判决的抚养费,在孩子的成长道路上,又能负担起多少孩子的日常开销呢?因此,男女在婚恋过程中进行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自己酿成的恶果,很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慢慢的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