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作为一种生活的特别现象是处于生活世界整体的边界上。当它在边界之内的时候,它只是生活世界中的一个存在者;当它在边界之外的时候,它便自身成为一个独立的存在者而与生活世界的整体发生关联。作为一个边界上的存在者,艺术既可能内在于整体,也可能外在于整体,并在边界上不断游移。 ■ 文| 彭富春 我们已经探讨了艺术和自然的关系。一方面,艺术不是自然,自然不是艺术;另一方面,艺术和自然又交互生成。但这之所以可能,并不是因为它们原本是分离的,而是因为它们在根本上就同属人的生活世界。这就是说,自然并不是荒原,而是生活世界的自然,正如艺术不是幽灵,而是生活世界的艺术一样。因此,我们的思路必须由从艺术与自然的关系转到艺术与生活的关系。但它们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呢? 人们直接看到的艺术现象是一些各种形态的艺术品,如绘画、音乐和文学作品等。但这些作品并不是如同一块石头那样摆在那里,而是一个动态的显现过程。它一方面是艺术家的创造,另一方面是接受者的欣赏。这一切都是人的活动。和人在从事生活世界的其它任何活动一样,艺术活动都是体力和智力的支出。一个人绘画和唱歌,正如另一个人在田野里耕耘和在车间的流水线上装配零件一样。 艺术和人的其他的活动都同属生活世界,但它们绝对不是完全相同的,而是不同的。作为一个存在的整体,所谓生活世界是由许多部分所组成。人的最基本的生活样式是改造自然的物质活动,借此人获得自己生存的可能。同时人的生活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由此,人们构成了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当然,人们还在此之上构建了一个专门化的精神性领域,如宗教、哲学、文化等。按照一般的划分,艺术现象虽然属于人的生活世界,但它与生活世界的其它现象相区分,而只属于专门化的精神领域。 于是,艺术和生活便发生了复杂的关系。如果说生活世界是一个包括了一切的整体的话,那么艺术便是其中的一个区域。如果说生活世界等同于现实的区域的话,那么艺术便只是精神的区域。由此,艺术和生活建立了双重的关。一方面,它属于生活;另一方面,它超出生活。 就艺术属于生活而言,艺术与生活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一个整体虽然由部分构成,但它规定了部分。生活世界是一个整体,艺术构成了其中的必要部分。为什么在自然物质和人类社会的领域之外还要有艺术这样的精神领域?这是因为一个没有艺术和精神照亮的人类世界是黑暗的,而艺术和精神就是照亮人类世界的光芒。于是,艺术使生活世界构成了一个真正的整体。但艺术是被生活的整体所规定的,这就是说艺术如何在根本上在于生活自身如何。在整体中,艺术和其它的生活世界的要素构成了相互关系。一方面,艺术被物质生产和社会关系等所制约;另一方面,艺术也反作用于这些要素。 就艺术超出生活而言,艺术与生活是一个整体和另一个整体的关系。在这样的意义上,艺术便与生活分离,而具有自身的独立性。因此,艺术生产和物质生产不是同步的,而是具有不平衡的关系。一个物质生产落后的时代会产生伟大的艺术;但也许相反,一个物质生产发达的时代只会产生平庸的艺术。对于艺术的这种独特本性,人们一般称为艺术的自律,相对于艺术的他律。由此产生了为艺术而艺术的理论,并区分于为生活的艺术的理论。 但艺术和生活之间谜一样的关系在于:它既属于生活,又超出生活;它既内在于生活,又外在于生活。但这种复杂的关系是如何可能的?这在于艺术作为一种生活的特别现象是处于生活世界整体的边界上。当它在边界之内的时候,它只是生活世界中的一个存在者;当它在边界之外的时候,它便自身成为一个独立的存在者而与生活世界的整体发生关联。作为一个边界上的存在者,艺术既可能内在于整体,也可能外在于整体,并在边界上不断游移。鉴于这样的本性,艺术就能撞击生活的边界,让生活本身不断创造新的生活。#大道哲学# 本文作者系武汉大学哲学教授,著有系列学术专著"国学五书"(《论国学》、《论老子》、《论孔子》、《论慧能》、《论儒道禅》,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与发行)。本文选自《美学原理》,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