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0万人被骗,短信你可能也收到过!警惕网络诈骗
诸如此类的广告
你是不是也见过呢?
千万不要上当!
给你提供兼职是假
骗你会员费是真!
8月18日,浙江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件,主犯就是此类招聘骗局背后的"操盘手"孙某华。
他通过发布虚假网络兼职信息,收取会员费在全国各地行骗,诈骗金额达3.16亿元,被害人数近200万。
最终法院宣判,主犯孙某华
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给所有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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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兼职广告全国近200万人被骗
据了解,该诈骗团伙主要通过QQ、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网络兼职信息,许诺会员完成点赞等任务后,可以进行返现,从而诱导被害人缴纳200元左右的会员费。
"日薪80至150元,时间自由,多劳多得。"在相关宣传的诱惑下,不少被害人缴纳会员费。但据报案人反映,实际情况是平台里兼职任务长期不更新;提现存在门槛,广告宣传的薪酬根本不可能实现;同时,会员费又无法退还。
据统计,从2017年6月至2018年11月,受骗缴纳会员费的被害人近200万人,包括很多大学生和家庭主妇在内,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诈骗金额达3.16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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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操盘手"竟是一名85后
截至案发,该诈骗集团成员达3000多人,在全国众多城市都设有分部,规模十分庞大。
而隐藏在背后的"操盘手"孙某华,出生于1985年吉林省长春市。自2015年起,他伙同他人注册多家公司,抓住被害者希望通过网络兼职提升收入的迫切需求,诈骗会员钱财。自此孙某华过上了一种穷奢极欲的生活,他在山东购买了十多处房产,并拥有十几辆豪车,此外还购买游艇、土地等。
审理过程中,孙某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无一丝悔意,他认为,"是因为被害人不够努力,才导致工作任务无法完成,薪酬无法实现"。
而事实上,多名被害人以及曾在该诈骗集团工作过的员工都表示:"平台里任务数量很少,长期不更新,很多任务根本不可能完成,日赚150元就是骗人。"
03
法院判决:无期徒刑,退赔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利用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达3.16亿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孙某华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因此判决孙某华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给所有被害人。
此外,涉及该案已落网的160余名犯罪嫌疑人已另案处理,目前有30多人被判刑,其中8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普法课堂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小编提醒
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不少网络平台确实能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些兼职工作,但网络上发布的信息良莠不齐,真伪难辨,对于涉及到个人信息、资金交付的网络行为,一定要审慎判断,不要轻易上当。牢记以下几点:
1.要通过正规渠道寻找网络兼职,不要轻易点击陌生人发来的网页链接和二维码,不要轻易泄露个人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
2.不要轻易在QQ群、朋友圈转发不明来路的小广告,避免亲友误信而受害。
3.要增强法律意识,发现被骗,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