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的决定》,结合金盾风暴严打整治和交通秩序大整治,石家庄市开始全面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工作。一直以来,我国对电动车参照非机动车进行管理,不必考驾照,无法实名绑定,只要购买即可上路,导致很多骑手无视交通规则,在公路上横冲直撞,见缝插针,再加上是外卖小哥的专属坐骑,常常是造成交通混乱和危害交通安全的诱因。作为省会城市,呼应8月召开的市党代会提出的构建美丽省会城市,对规范电动车出行管理已刻不容缓。 电动车在我国已经出现10余年之久,其具有乘坐成本低、便捷、节能环保等特点,广受我国中低收入阶层青睐。随着国家政策支持、技术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电动车拥有量逐年大幅度增长。马路上迅速呈现出从两脚瞪到各式各样的造型时尚的电动车车队的景象转变。但是规范文件的滞后,导致很多电动车无法纳入交通管理体系,常常出现随意改装、涂装、逆行、随意行驶机动车道等违规行为,导致出行电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决定》的出台,给各种骑乘电动车的不安全行为划明了红线。 规范电动车管理首先要规划好上层建筑,出台更加明晰的管理政策。将电动车不规范行为进行界定,《决定》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禁止超速行驶等违法交通秩序的行为;禁止醉酒驾驶;禁止手持物品、牵引宠物驾驶;禁止违法规定的载人载物;禁止在规划外的地点任意停车;禁止占用盲道、人行道等一切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违规行为的明晰,对执法和电动车驾驶人员具有指导意义。 对电动车的规范实际上是对人的规范,电动车只是交通工具,行驶完全依靠驾驶者的意志,所以,要着重提升驾驶者安全使用电动车的意识。交通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设立专门的电动车安全办公室,同时,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驾驶人员信息进行记录,通告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 对电动车的管理,也要从经营者入手,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我国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合法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须是列入《公告》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具有摩托车生产资质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违规生产的、超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通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对销售车型及相关资质要上报车辆管理和交通部门,同时应限制未成年人购买和骑行电动车,对购买者要实现实名制登记,落实电动车上牌制度,颁布电动车专用驾照,对违法违规驾驶员实现扣分。 对电动车的管理也要从电动车本身入手,《决定》明确电动车的划分类别。其中,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的两轮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车速大于25kmh且不大于50kmh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管理。电动车的划分对于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的判定将作为重要依据。 打造现代化、美丽省会城市,对交通秩序的整治是一项重要内容,其中对于数量庞大的电动车的管理是重中之重。本次《决定》的出台,为电动车的规范化管理做出了重要尝试,相信不久的将来,电动车行驶秩序会得到很大改观,石家庄市的交通问题也会得到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