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威诉养母杜新枝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7。7万余元?
5月8日,许敏、姚师兵、郭威诉淮河医院侵权案在河南开封鼓楼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方提出追加被告,增加和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淮河医院请求法庭给予答辩期,经合议庭评议后,依法宣布休庭,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有网友报道称:这次诉讼中,郭威不但作为原告出现,而且还在诉讼中要求养母杜新枝5日内,通过河南电视台、开封电视台和江西九江电视台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郭威损失费7.7万余元。还有网友甚至发文推测出"郭威提出的77120元赔偿"是因为杜新枝更改了郭威的年龄,使其晚工作了三年,这77120元赔偿可能是根据三年的工资标准算出来的,否则不能精确到十位。
不得不佩服网络的强大,不得不佩服网友大开的脑洞。
实话实说,本人是"错换人生案"最热心的关注者之一,也算是许敏最强的支持者之一。本人对淮河医院飞扬跋扈的和稀泥态度表示强烈的愤慨,对开封警方敷衍塞责的"情况通报"表示不理解,对杜、郭、熊等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做派表示愤怒,对以郭希志为代表的淮河医院一众涉案人员的逃避、推责行为义愤填膺,但这并不影响我对案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的判断,更不会因为自己的好恶而人云亦云。
5月8日的庭审时间非常短,因为根据我国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庭审过程中如果有追加被告、增加或变更诉求请求、反诉等新情况出现,经合议庭评议认可后,会给对方以法定的答辩期的,当场庭审便会宣布休庭,等待法院再次开庭的通知。也就是说,5月8日的庭审,在进入流程后,原告方当庭提出追加被告、增加和变更诉讼请求后,经合议庭评议后,即宣布休庭了,又来"郭威诉养母杜新枝,要求其5日内在三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77120元损失"的结论呢?
庭审结束后,原、被告方双方当事人、律师都没有现场透露相关庭审内容,网络关于"郭威诉养母杜新枝"的消息来源于哪里?
不可否认,网络上有那么一部分人喜欢捕风捉影或者脑洞大开,臆想甚至捏造一些"爆料"来博得眼球,获得流量,殊不知这样做会严重污染网络环境,误导、左右网民的判断,损害他人利益的,往小里说这是在信口胡诌,往大里说这是在造谣生事,搬弄是非。
支持许敏追查真相,不见真相不撒手,这是正义与邪恶的一次较量,离不开全体吃瓜群众的鼎力支持,但是,支持也要讲究方法,讲究策略,也要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对于本人的观点,大家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