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 对于这样一部教育法,蕴含着哪些信息?大众该怎样认识和解读呢?诸多校外培训机构还有市场吗?家长们又该如何应对孩子新的家庭教育问题?今天给大家做些个人的初步看法! 首先,该法总则就指明意义和针对的目标人群,目的当然是为了"立德树人",主体对象自然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并且提出政府、学校、社会三者提供支持!甚至必要时,国家会进行干预(这也是最近国家双减政策施行的背景依据!看来"内卷"现象已经到了国家不得不正视的程度了![呲牙])此外,该法还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专项规划,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此看出,国家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越来越重视! 其次,在实施方面,对家庭和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了更多更为具体的教育责任!(三字经中的"养不教,父之过"如今不再是父亲的责任,而是整个家庭乃至社会和国家的责任了!这也提现国家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执政施政理念。)详看实施细则,就会发现,在教育上,不再以成绩为主,而是以健全的人格、广泛的兴趣、正确的观念为主的性格教育、道德教育。国家在对国民素养和道德层面的教育更为深入和全面,真正是为了培养富有"人性"和"个性"的人! 第三,教育促进。国务院牵头组织,修订颁布大纲,省级政府组织工作规范,县级政府组织建立专业队伍。层层落实下来,为真正实施起到保障作用!当然,实施单位应该还是在学校和社区层面! 第四,干预机制。发现有对未成年人监管教育不到位、触犯法律法规的,公检法机关可以对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接受指导!情节严重,会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第五,法律责任。父母或监护人拒不改正公检法责令决定的,处1000元一下罚款、5日以下拘留! 从上可以看出,虽然这个法案还不够详细具体,还有提升、健全和覆盖的空间,但已经表明了国家的态度! 对于绝大部分家长来说这应该是个好消息,毕竟很多人对"教育内卷"现象感到精疲力尽、深恶痛绝! 对于现在许多校外培训机构来说,必须要转变原本的方向,跟随国家政策,调整思路,从先前语数英等"文化课"培训,转变为更加注重人文方面的培养,在人格教育方面丰富提升未成年人的素养!也就是说,单纯追求"升学率通过率"这样的服务内容,已经是国家禁止的事情,应该在塑造未成年性情、情操、品格道德方面,全心全意打造契合的环境,才是当前出路! 对于广大父母或监护人来说!也必须转变心态,更加冷静认识教育的本质和本意!不要过多执着于孩子的文化课成绩!而是要善于发现孩子的天性和天赋,因势利导,让您的孩子变得更富于一种与众不同的优秀!